[情報] 2009南華文學獎徵求短篇小說
2009年「南華文學獎」甄選辦法
一、宗 旨:獎勵青年學生創作,提倡文學風氣,培植優秀藝文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南華大學文學系
三、協辦單位:人間福報
四、甄文對象:目前就讀全國大專院校之學生(含研究生及外籍在台留學生)。
五、甄稿類別:本屆甄選短篇小說一篇(4000—6000字)。
六、獎 項:甄選四至六名,不分名次,頒贈獎座及獎金二萬元。
七、收件日期:97年12月15日起,至98年2月2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評 選: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分初審(資格審查)、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
,並聘請文藝界先進擔任決審委員。得獎名單於98年4月揭曉,公布於南華大學文學系網
站與各協辦媒體,頒獎日期另行公布。
九、收件方式:
1、作品一式四份,一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A4紙張(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
檔案磁片或光碟一份。參賽表格,請至南華大學文學系網頁下載:
http://www.nhu.edu.tw/~literature/
2、參賽表格,須浮貼學生證影印本、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外籍在台留學生則繳交護照
影本)各乙份。
3、作品請寄至:622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中坑32號「南華大學文學系」,信封上註明「應
徵南華文學獎」字樣。(恕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十、注意事項:
1、每人限投一篇,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並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網路、校園文學
獎及各種型態之刊物)。
2、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者,將不予評審。
3、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
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而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則由作者自行負責。
4、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
不另付稿酬。
十一、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http://www.nhu.edu.tw/~literature/
,連絡電話:(05)2721001轉2131陳小姐。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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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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