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四] 對 poem 看板之 g6m3kimo 提起申訴

看板LitService作者 (洪爺)時間11年前 (2014/04/21 22: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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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moon) 看板: poem 標題: [公告] 版規的適用範圍? 討論串 時間: Tue Feb 11 16:23:25 2014 重申一次,本版是詩版. 任何東西都可能會有詩意,任何文章也會有,但是否為詩,的確很難定義,但在本版, 則是由板主判定. 這或許會流於主觀,不過,基本上,板主鮮少會去動到這一塊. 砍文的原因的確是在「錯誤分類」,砍文的理由則是板規七,這是一個特殊案例,板規: 7.禁止大量髒話、針對性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引戰、無關詩主旨、一行文等鬧板文章。 視情節予以警告、水桶,鑒於新詩體裁之形式自由,板主於[創作]選項得以從寬認定, 板友也需為自己發表的創作負責,不應過度挑戰板友。遇到不確定自己的作品是否為詩 的情形,歡迎使用[問難]、[求砍]等分類,亦可以選擇wisdom(名言佳句板)、haiku (俳句板)、literature(文學板)、prose(散文板)、hate(黑特板)等比較看看。 板主於[創作]選項得以從寬認定,但是本文並無分類,本版對於有無分類並無規定,但詩 主旨的判定方面,並本文若是[創作],可以從寬,這樣我就能判定《淺談音樂紀元末世的 文學流變》或~心靈BOT 願景工程(13),或通篇文章皆是個人創作. 如是[情報]或[心得],我就能判定這是板友參加某一講座的心得分享或情報,我能s並且 繼續留於版上. 但是本文沒有分類,且附加連結所點進去,只是呈現原文blog,簽名檔亦再度擺上自己的 blog,所以我斷定為無關詩主旨的個版文章. 無分類之文章,並不在板規七所規定[創作]得以從寬認定的範疇,其中疑似廣告、相關連 結、內文,都代表版主必須自行分類判斷,是否符合本版主旨,如要用無分類文章發表文 章,請讓人明確的看出來是首詩,最好不附加任何有廣告嫌疑的東西,至於部分版友臆測 我是否有看完完整內文,我的回答是有的,這是板主看完並且做出的完整判斷. 至於b版友之質疑我僅以私信回復,純粹是因為我不想濫用版面空間,所以僅寄以私信回 覆,通信中,b版友認為我應該回覆於版上讓其他版友知道,加上不少版友推文表示疑惑 ,於是我就回了. 這裡是詩版,請以詩為主,解釋僅此,各位的意見我也看見了,但是本人無意更改此判決 ,該篇文章並不會因為在詩版上砍除就消失,基本上,至少在他自己的blog仍看的到 ,亦可再發回本版上,但請以[創作]分類,如無,請將相關連結或疑似廣告詞語修掉,或 者註明為相關創作,否則,依然依照板規七處理. 本討論串s,禁止回覆、另起相關主題,但仍可推文討論,相關推文串收錄於精華區Z-4 -6-13如對於此次判決仍有任何意見,請洽組務(LitService)申訴,此才為正常管道 ,請還給詩版一個正常發表詩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20.150 ※ 編輯: g6m3kimo 來自: 118.163.120.150 (02/11 16:44)

02/11 16:59, , 1F
我原本想從那篇文章和詩是否有關開始討論
02/11 16:59, 1F

02/11 17:01, , 2F
而我看到的是板主完全堅持己見,沒有討論的意思
02/11 17:01, 2F

02/11 17:02, , 3F
我不認為你做錯了,但我認為你做得不好,這事件可以變得更好
02/11 17:02, 3F

02/11 17:03, , 4F
你這樣做是切斷了和板友溝通的可能,讓自己變得獨裁
02/11 17:03, 4F

02/11 17:03, , 5F
以上是一個板友的意見
02/11 17:03, 5F
我了解你的意思,不過我個人能力有限,不介意的話,現行開放版主選舉,也許可以一 同參與,進一步讓詩版變得更好. ※ 編輯: g6m3kimo 來自: 118.163.120.150 (02/11 17:23)

02/11 17:24, , 6F
你是自限不是有限,我不相信和大家一起討論溝通有這麼難
02/11 17:24, 6F

02/11 17:29, , 7F
如果你在受質詢的第一時間就發這篇文說明,那可以省很多討論
02/11 17:29, 7F

02/11 17:29, , 8F
大家也不用亂猜你在想什麼不是嗎?說明後才是溝通的開始吧
02/11 17:29, 8F

02/11 17:30, , 9F
現在鎖文了,你只是出來下一個結論就想結束,這不會發展討論
02/11 17:30, 9F

02/11 17:31, , 10F
只是讓主觀和主觀硬碰硬,不會有交集
02/11 17:31, 10F

02/11 17:31, , 11F
由版主判定?大大,這版板規並沒有交給你
02/11 17:31, 11F

02/11 17:32, , 12F
這樣的權利……
02/11 17:32, 12F

02/11 17:34, , 13F
所以你最後的結論只是在表達你沒有辦法
02/11 17:34, 13F

02/11 17:35, , 14F
明確的看出他是一首詩罷了
02/11 17:35, 14F

02/11 17:36, , 15F
這令人懷疑你以後是否仍會用這樣的理由刪文
02/11 17:36, 15F

02/11 17:37, , 16F
像是我看不出他是一首詩,或他有附連結之類的
02/11 17:37, 16F

02/11 18:23, , 17F
覺得他寫個垃圾/不是詩砍下去就是了,板主滅世?
02/11 18:23, 17F

02/11 18:24, , 18F
如果你認為板主有權判定所謂非詩並砍文,我認為你已
02/11 18:24, 18F

02/11 18:25, , 19F
不適任。不能僅以自己主觀判定限制別人的創作/言論自由
02/11 18:25, 19F

02/11 18:30, , 20F
這個板不是由板主擔任總編輯的同人誌
02/11 18:30, 20F
不好意思,板規中既然規定禁止無關詩主旨的文章,版主自然有判斷是否為詩的權限, 否則形同虛設,因為實行上執行的人是版主. 至於你的編輯說法,恕我不能苟同,砍除偏離版旨之文章是PTT各版版主之義務,我想 這是板務,並非同人誌. ※ 編輯: g6m3kimo 來自: 118.163.120.150 (02/11 19:09)

02/11 19:17, , 21F
板規你定的,我之前說過我認為這樣的規定沒有權力基礎
02/11 19:17, 21F
板規並非由我一人訂定,而是根據舊有板規重新排版微調而成,當時並非我一人是版主, 也經過協商,只不過發文者是我而已,這部分可以查詢精華區板務相比照,我想你曾經也 參與這一環,應不難了解才對. ※ 編輯: g6m3kimo 來自: 118.163.120.150 (02/11 19:25)

02/11 19:49, , 22F
那篇其實很有趣,而且我認為你寫文又在詩版混這麼久了
02/11 19:49, 22F

02/11 19:49, , 23F
解讀力應該沒這麼差才對orz,又不是菜鳥
02/11 19:49, 23F

02/11 20:52, , 24F
不要拿著有模糊空間的板規文字打迷糊仗
02/11 20:52, 24F

02/11 20:53, , 25F
板規七的對象是鬧板者和挑戰/釁板友者
02/11 20:53, 25F

02/11 20:53, , 26F
你這樣的回應是拿著雞毛當令箭,同樣以sea談的權力基礎來說
02/11 20:53, 26F

02/11 20:54, , 27F
請問本版因「分類錯誤」和「非詩」而被刪除的判決可有前例?
02/11 20:54, 27F

02/11 20:55, , 28F
至於原文連結,你自己都承認那是原作者部落格了
02/11 20:55, 28F

02/11 20:56, , 29F
後面又加一句「最好不附加任何有廣告嫌疑的東西」用意為何?
02/11 20:56, 29F
網路上的廣告就是賺點閱率,加上其他某某講座的類似言詞,這些都有廣告的嫌疑,另外 本版刪除文章通常不會公告紀錄,非詩刪除案例是有的,許多判決也有首開的先例, 例如你過往的公告: │ 文章代碼(AID): #1DnJxa0U (poem)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em/M.1304772324.A.01E.html │ 或許可以自行參考. ※ 編輯: g6m3kimo 來自: 118.163.120.150 (02/11 21:06)

02/11 20:57, , 30F
你當然可以用S鎖文的方式來迴避質疑繼續延燒下去
02/11 20:57, 30F

02/11 20:58, , 31F
但是這個板,包括我,沒有人那麼喜歡看到板務文洗板
02/11 20:58, 31F

02/11 20:59, , 32F
你要不要想想到底為什麼你的回應會受到這些人的反彈
02/11 20:59, 32F

02/11 20:59, , 33F
還有非當事人在小組內是沒有什麼個案申訴權利的
02/11 20:59, 33F

02/11 21:06, , 34F
核心的問題就是非鬧版的無分類或自訂分類文從未在此板受限
02/11 21:06, 34F

02/11 21:07, , 35F
你要自行解讀說板規是如此,並不符合使用者的普遍認知
02/11 21:07, 35F

02/11 21:07, , 36F
而且你要開此例子,應該要想想後續的影響
02/11 21:07, 36F

02/11 21:10, , 37F
pariah如果知道自己被拿來救援不曉得會有什麼看法.....
02/11 21:10, 37F

02/11 21:11, , 38F
而且你確定要把這兩個放在一起比......?
02/11 21:11, 38F

02/12 00:35, , 39F
感覺上板主當久了會厭倦和自暴自棄..那就換人當吧~~不然,
02/12 00:35, 39F

02/12 00:36, , 40F
我覺得詩板沒板主 其實也沒差
02/12 00:36, 40F

02/12 15:06, , 41F
Otapa的文章有比較像詩嗎科科。
02/12 15:06, 41F

02/12 20:20, , 42F
樓上,顯然因為病人處理起來很麻煩,所以不處理
02/12 20:20, 42F

02/12 22:18, , 43F
我只是覺得板主兩套標準很微妙。要否修個板規七加註
02/12 22:18, 43F

02/12 22:19, , 44F
有病的難處理的除外?否則不要一直拿板規說嘴。
02/12 22:19, 4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l135 (114.198.179.203), 04/21/2014 22:16:34
文章代碼(AID): #1JLIX3-V (Lit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