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退出天堂後又不想玩橘子的遊戲記得..

看板Lineage作者 (123)時間15年前 (2010/12/13 03:0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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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上面那幾篇耀武暗刀文後...無聊去翻翻天堂用戶同意書來看 裡面還有不少條文對玩家是有利的 甲 = 玩家 ; 乙 = 橘 第28條 契約之中止及退費 < 儲太多,不想玩後...可以退錢 >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中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30%後,應於30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 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以下略... 其中...這一條 第10條 計費標準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30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 ;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 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以下略... 這條不知當初橘子升369時有沒有照這條扣,還是只要裡面有點數就直接扣369了 現在才看到,我想也無法查無法討了 這一條...被盜帳號的權利之一,申請期間若有先鎖帳號,可獲補償 第15條 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應立即通知對方 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 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 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玩那麼久的天堂,第一次看協議書,翻它的理由卻是因為在想,若我不玩天堂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4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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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本協議的理由滿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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