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次班代大會
※ [本文轉錄自 LifeSciSA 看板]
作者: LifeSciSA (台大生命科學系) 看板: LifeSciSA
標題: [公告]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次班代大會
時間: Mon Sep 14 21:58:22 2009
各位同學,系學會將於禮拜四晚上七點在4B教室舉辦第一次班代大會,這次討論的議
題是「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活動空間委託管理授權書」(簡稱「甲書」)及「學
生空間使用規定」(簡稱「乙規」)。「甲書」是一份由系主任與系學會簽署的授權契約
,因主任 陳俊宏老師有鑒於歷年來魚房及其他學生空間因疏於管理而髒亂、堆滿雜物,
故希望能由這份合約加強系學會對學生空間的管理力,並強調系上對學生空間整潔的要求
。而「乙規」是系學會空管部針對新整修完成的魚房及現有的活動空間,參考往年使用情
形所新訂的使用規範,希望能有效的維護學生使用公共空間的權益。
「甲書」和「乙規」經當天會議討論通過後,系學會會立即與系主任簽署「甲書」及
施行「乙規」,以確保能盡快接管魚房和其他學生空間,使同學們能有一個整潔、方便的
活動空間!
希望各班代幹部和對此議題有興趣的同學務必參與這次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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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系 學 會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班 代 大 會 會 開 會 通 知 單
受文者: 生命科學系全體學生
發文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
會議性質:九十八學年度 第一次班代大會
會議時間: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七日(四)十九時整
會議地點:生科館4B
會議主題:
一、討論「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活動空間委託管理授權書」(附件一)
二、討論「學生空間使用規定」(附件二)
主席:龐皓
出席者:
大一:班代 副班代 活動 總務
大二:班代 副班代 活動 總務
大三:班代 副班代 活動 總務
大四:班代 副班代 活動 總務
系學會幹部
另外也歡迎對此議題有興趣的同學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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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活動空間委託管理授權書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生活動空間委託管理授權書
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以下簡稱甲方),為增進系上學生活動空間之使用效益,茲將
本區委託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會(以下簡稱乙方)代為管理生命科學系學生活動空
間,經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甲方基於乙方所提出之空間使用規範,委託乙方管理之學生活動空間(以下稱委託物
,包含空間內之系上財產),共計兩筆:
(一)國立台灣大學生命科學館 三樓 學生閱覽室
(二)國立台灣大學生命科學館 四樓 系內學生活動空間(魚房)
(三)國立台灣大學生命科學館 五樓 系學會辦公室 (電腦室)
二、委託管理期間:自簽訂契約當日起至民國99年 7 月 31 日止。
前項委託期間屆滿前,乙方無違約之情事時,應於每年六月底,系學會會長完成改選後,
重新簽訂契約。若尚未選定下任系學會會長,則至七月底終止委託關係。
三、乙方管理之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所列之學生空間使用規定需公告於明顯處,並送系一份備查。
(二)乙方於受託管理期間,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依本契約之約定,
負責處理受託事項。
(三)委託物,乙方應注意其使用與維護,若因自然使用或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
事所產生之耗損而有修繕之必要時,應由乙方提出,由甲方負責修繕;若
因不當使用使委託物耗損,則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四)委託物,乙方因需要增添、更換內部設備與裝潢時,概由乙方自行規劃設
置,如遇硬體工程必須改善時,應先繪製圖說徵得甲方同意後始得為之。
若乙方未經甲方核准而自行改變建物硬體結構,甲方得命令限期回復原
狀。逾期未恢復原狀,甲方得終止契約收回委託物,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五)乙方應負責委託物之清潔維護與垃圾之清運。
四、在不違反以下基本規範下,委託物由乙方全權管理:
(一)乙方訂定、甲方同意之學生空間使用規定。
(二)不得將該空間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如實驗汙染物品、化學藥品等。
(三)不得將該空間供可能影響其他空間使用之活動進行,如練習樂團。
(四)不得違反校方環安衛規定,如進行使用火焰之加熱烹煮行為。
五、本契約之終止事由如下,契約終止後,委託管理關係即行消滅:
(一)契約期滿。
(二)契約存續期間,若乙方未盡第三條所列之責任與義務或違反第四條所列之基本規範
時,甲方得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甲方得終止契約收回委託。
(三)乙方申請提前中止契約,交還該空間。
六、雙方終止契約時以委託契約終止時現狀為準交回,委託物(包含其內系上財產)
應經雙方現場點交。
七、契約生效日:本契約書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八、本約如有未盡之責,雙方應本誠信原則,依民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九、契約份數:本契約一式兩份,經雙方簽訂後生效,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附件一:財產明細表
附件二:學生空間使用規定
立契約人:
甲 方: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
系主任: (簽章)
乙 方: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學會
會 長: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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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空間使用規定
魚房使用規定
1. 門口將放置傘架,個人雨具請勿帶入魚房,另將提供數把愛心傘
2. 進門左手邊將開放個人背包、安全帽暫放區,個人物品請勿隔夜堆疊於桌椅上
3. 包包可以放在自己坐的椅子上,不能堆放桌上
4. 個人櫃上方不開放私人物品放置,例如鞋子、手套等。如有較大物品無法放進個人櫃
,可向各系隊借用球具櫃
5. 每個系隊只可留下五座獎盃,獎盃空間可以互相轉換
6. 垃圾桶與回收桶各開放一個、紙類回收一個,請丟準。垃圾每天倒。(紙杯、飲料杯屬
於垃圾類)
7. 漫畫看完請歸位,書櫃有一區放漫畫,學長的個人漫畫會另外開櫃子放
8. 魚房打掃包括桌面上之瓶子(無論是否有內容物)以及漫畫(歸位)
9. 後面陽台開放曬球具
10. 所有違規堆放之物品,桌面上的予以清除,基本上一個禮拜丟一次(先丟在紙箱待領
,三天後沒領就丟掉)
11. 魚房內任何活動以不打擾其他使用者為前提
12. 魚房禁止比解與蛙骨相關活動
四樓比解桌使用規定
1. 蛙骨祭(下學期)開放做比解,上學期禁止任何比解相關物品接近,也不准堆放於桌下
2. 四樓廁所於蛙骨祭開放暫放藥品與蛙骨半成品,但使用完之藥瓶請統一回收(會提供袋
子或箱子)
3. 所有比解相關物品(包括蛙骨)禁止擺放於個人櫃上方,一經發現即刻破壞掃除(學期間
)
4. 所有比解相關物品(包括蛙骨)於該學期結束時請自行處理,經發現會強迫主人帶走
5. 比解桌上不可以堆放東西,每天清除
6. 蛙骨禁止在公共空間(比解桌、魚房)放隔夜,經發現即刻破壞
7. 若系上開放水生實驗室做蛙骨與比解,則比解桌與四樓廁所禁止所有比解相關事物(請
到水生實驗室去做)
五樓電腦室使用規定
1. 電腦優先給做作業之生科系大學部同學使用
2. 電腦室不禁止飲食,但請將垃圾帶走
3. 電腦室僅允許樂器擺放,其他個人物品禁止堆放
4. 電腦室允許彈奏吉他,以不打擾到其他使用者及助教室為前提
5. 禁止在電腦室佔用位置睡覺
魚房打掃方法
1. 每日中午安排值日生負責打掃
2. 打掃範圍為整個魚房,內容包括掃地、桌面整理、書櫃整理等
3. 垃圾每天都要倒,回收則看回收量而定
4. 桌面整理包括桌面上垃圾、瓶罐及紙張的清除
5. 書櫃整理包括裡面書本、漫畫的排放以及在桌面上的漫畫歸位
三樓自習室使用規則
1.禁止堆放個人物品及佔位
2.院內生優先使用
3.每周清除自習室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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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feSciSA 來自: 140.112.4.234 (09/1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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