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ogata04的處分進行投票中

看板Life作者 (Pinky)時間18年前 (2007/08/13 22:57), 編輯推噓13(13015)
留言2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次ogata04一再犯版規的問題,這幾天已經紛紛擾擾 此次投票的目的是為了給予ogata04應有的處分,並且將此次成為修訂新版規的意見 希望大家能夠提出自己的意見以及看法 (若ogata04試圖影響他人投票,將直接列為永久水桶) -- 吾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稜,江水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 漢樂府 上邪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76.27

08/14 17:37, , 1F
這已是牽扯到現實面了!應該上報到站長處置(屬實的話.)
08/14 17:37, 1F

08/14 17:51, , 2F
豬豬說的對,封一個帳號他還是可以重來阿..
08/14 17:51, 2F

08/14 18:00, , 3F
可是這畢竟是私人事件啊
08/14 18:00, 3F

08/14 18:31, , 4F
再有人受害就很不私人了..這位老兄假命理為工具拐妹是累犯
08/14 18:31, 4F

08/14 18:31, , 5F
真是沒見過這樣無恥的傢伙..擺著一個公開案例,也可以提醒
08/14 18:31, 5F

08/14 18:33, , 6F
來問命的大家..
08/14 18:33, 6F

08/14 18:34, , 7F
當初看他換帳號..完完全全紫雲派的論法一點沒變..我想很多人
08/14 18:34, 7F

08/14 18:35, , 8F
都看得出來吧..只是想說改過自新就算了..也不關我們這些閒雜
08/14 18:35, 8F

08/14 18:35, , 9F
的事...只是沒想到這種事情還真是很容易變成慣犯阿
08/14 18:35, 9F

08/15 14:19, , 10F
感情是私人事件沒錯(我也討厭劈腿的人),不過他這次是散佈꘠
08/15 14:19, 10F

08/15 14:21, , 11F
在這認識網友的資料,於理於法都應該往上報.
08/15 14:21, 11F

08/15 18:23, , 12F
散布他人資料於公開地方這是犯法的,竟然需要投票處置????
08/15 18:23, 12F

08/15 18:24, , 13F
這樣做是要讓人以為版主在護航他是吧?
08/15 18:24, 13F

08/15 18:25, , 14F
直接上報站長讓警察去抓他不就好了
08/15 18:25, 14F

08/15 18:34, , 15F
上次的事件僅止於試圖欺騙命主感情,版主顯然傾向息事寧人
08/15 18:34, 15F

08/15 18:34, , 16F
但這次事情鬧得更嚴重了,卻沒看到當事人有任何悔意==
08/15 18:34, 16F

08/15 19:00, , 17F
沒悔意就別給他面子了^__^
08/15 19:00, 17F

08/15 20:20, , 18F
悔意向來是東窗事發而且受到制裁才會有的產物
08/15 20:20, 18F

08/15 20:25, , 19F
投票應該再多一個選項 報警
08/15 20:25, 19F

08/17 01:57, , 20F
可是他犯的罪都是告訴乃論的啊 非當事人有權力告嗎?
08/17 01:57, 20F

08/17 01:57, , 21F
我覺得ren37做過這樣事情被公開就算了 這就是對她最大的懲
08/17 01:57, 21F

08/17 01:58, , 22F
剩下私人的事情就留待私人解決吧
08/17 01:58, 22F

08/19 01:19, , 23F
不散佈他人資料應是網路上的基本禮儀與道德吧.只是屬實,可
08/19 01:19, 23F

08/19 01:22, , 24F
要求站長BAN信箱吧!私人事我不管,我只是想確定他犯罪否?렠
08/19 01:22, 24F

08/19 01:26, , 25F
還有德不修m學再高也是危害社會.難怪以前學命理要看心性..
08/19 01:26, 25F

08/23 13:26, , 26F
不能公佈犯罪者資料嗎?讓大家可以小心提防...
08/23 13:26, 26F

08/23 13:26, , 27F
我是指真實的個人資料
08/23 13:26, 27F

08/29 00:42, , 28F
公佈資料只能給司法機關吧。有先備案還是比較好滴
08/29 00:42, 28F
文章代碼(AID): #16m75j-z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