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mvc老師關於我的感情及工作
※ 引述《mvc (pp)》之銘言:
: 與女朋友有夫妻之實,也有同居的現象(只要依起過夜就算) 但是真的要結婚,恐怕要等
: 到31歲以後再說,我認為這段感情要再觀察。
: 至於工作,我不認為國考對你是好的 對工作,你自己一點目標和定見也沒有
: 這是很糟糕的
: 本命也沒有公家格,運也不配合,我建議你有工作就先做,先求有再求好
謝謝老師...
31歲...(驚)好久喔...本來想說要30歲前的..
國考 我想也是等我工作兩三年後的事了吧...先認真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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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就是人生的話 那為什麼我不能選當歸或枸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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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1.120.37
※ 編輯: obighead 來自: 61.221.120.37 (05/16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