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錄取不動產經紀人榜眼心得分享之一
先把最近想到的大綱內容先寫下來,以後再分科慢慢補充囉
1.內容簡化:例如民法246之2及土地法104皆為租用基地優先權規定,記土地法104就好
(民法概要2-79)
2.民法債各有些章節如出版、旅遊可以跳過,挑跟不動產買賣有關之章節如賣賣、委任、
居間等章節詳讀
3.太複雜的內容乾脆跳過,例如(民法概要3-117以下抵押權次序之讓與及拋棄),這個
部份連當律師都很少遇到這麼複雜的問題,送他好了,頂多影響分數排名,不至於考不上
4.注意新聞、新施行之法規及制度,如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於101年9月1日起改採以市價
計算,壹傳媒交易案跟公平交易法結合有關
5.許文昌編的民法概要當基礎,許律師編的民法概要精選題庫表格當成進階,盡量看,不
太可能全部記起來
6.自創好記的連句,如禁止移轉給外國人之土地簡化成『漁獸要林礦鹽水』
7.申論題要把看過記得相關的內容盡量寫上去
8.決心:我決心要拼榜首
9.沒有時間的人直接看考古題,試題範圍很多很單純,題目的內容就是說明了。看過較不
熟的題目做記號,考前特別看。
10.(參考許文昌許律師重點暨測驗題庫2-65)發現密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5』
、消費者保護法『×10』、公平交易法『×500』、公寓大廈管理條例『×5』
11.參考書及考題註明法規刪除部份用鉛筆畫叉,下次閱讀直接跳過節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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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雄律師執業律師十餘年,101年不動產經紀人榜眼,台北律師公會副秘書長,部落格『612lawyer/一個律師的投
資告白』版主,好房網名家專欄作家,每周接受投資讚點子廣播節目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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