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 債權委外催收中的個人資料處理法草案
各位板上考過『債權委外催收』這張證照的大大你們好
小弟最近在準備這張證照
對於裡面的個人資料有點疑問
金研院書裡有一章節是在講個人資料處理法
但下個章節又有附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法案』
本身不是獨法律的也沒有什麼法律概念
想要請問一下『草案』的意思就是只正要準備修法的意思嗎?
如果是的話想要請問一下考試的時候要選的選項是個人資料處理法還是草案的內容呢?
如果不是草案的話那意思就是說草案連看都不用看了喔?!是嗎?我有誤會他的意思嗎?
再順到問一下
上次有準備過銀行內控那張證照了
那請問一下証基會的企業內控根銀行內控的差異性大嗎?
如果差不多的話就可以利用記憶還沒消失的時間來準備一下了
以上
先感謝大家替小弟回答這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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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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