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過失應負刑責嗎?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打錯電話)時間9年前 (2014/10/16 03:54),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其實這問題是從思索廢死轉化來的 有一說 廢死是為限制國家擴張權力 進而我思考法律侵犯人民權利的可能(如同性婚姻) 回歸正傳 過失犯為何必須坐牢? 只是單純的懲戒嗎? 求解惑 -- ~在人生的戀愛巴士上 我只是個孤獨的司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1.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egalTheory/M.1413402897.A.101.html

10/17 18:15, , 1F
妳要不要先說說為什麼需要坐牢呢? 會有個討論起點
10/17 18:15, 1F

10/17 23:20, , 2F
這真的滿大哉問的,過失的判準從古至今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10/17 23:20, 2F

10/17 23:20, , 3F
刑罰也是。
10/17 23:20, 3F

10/27 04:25, , 4F
我估計您是覺得過失犯沒有法敵對意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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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34, , 5F
但仍然有預見可能性又違背注意義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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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6:14, , 6F
道德壓力太弱,故意傷害太大,只好希望大家多注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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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3:27, , 7F
有些生活上重要的利益需要人特別的注意才能充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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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3:40, , 8F
當然,這種保護或限制若過當就是對人民權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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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3:43, , 9F
所以問題在於特定過失犯的處罰是否正當、充分、衡平。
05/25 23:43, 9F

05/25 23:45, , 10F
若從這觀點來看,原因就不是「單純」的懲戒囉。
05/25 23:45, 10F

05/25 23:53, , 11F
且空泛謂過失犯應否處罰而不特定具體,就很難中Point。
05/25 23:53, 11F
文章代碼(AID): #1KFj4H41 (Legal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