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理論與實踐中的唯實論」雜思(二)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極地牧羊童)時間13年前 (2011/05/12 16:06), 編輯推噓2(2028)
留言3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理論與實踐中的唯實論」導讀之後的雜思(二):what is law?〉 http://polarshepherdy.blogspot.com/2011/05/what-is-law.html 另外一個問題「what is law?」這個超級大哉問,也是黃老師導論後,我一直在想的問題 。 由於Llewellyn在《The Theory Realism》中,「似乎」否認自己是個Hart所說的「規則 懷疑論者」,而同樣認為paper rule也很重要。所以莊世同老師的提問是「那麼 Llewellyn還仍然是一個Realist嗎?」 這問題讓我想到三個多月前,我在薪傳營問王鵬翔老師的問題。那時我前一天才聽了黃丞 儀老師的課,腦子一直不斷爆裂出很多質疑以及迴響:我一來覺得「實在太讚了」而有迴 響,二來覺得「這好恐怖」而感到質疑。 所以有天晚上我就問了王鵬翔老師「這樣是不是離Dogmatik愈來愈遠了?」我本來以為王 老師會說「對,這已經不是Dogmatik了。」之類的話。然而王老師的回答卻是「那得看你 如何去定義什麼是Dogmatik」。 這回答我真的只能說,王老師真不愧是個研究法哲學的學者,回答充滿了哲學的興味。形 式上看似把問題丟回了我,實質上卻是讓我了解了很多、懂了很多、思考了很多,也在那 個時間點解救了我。不然腦筋真的是佈滿了死結。 回到莊世同老師的提問,所引起我的思考。為什麼我會說這個莊老師向黃老師的提問,會 與我向王老師的提問有關係呢?我認為,「那麼Llewellyn還是個法唯實論者嗎?」就跟 「那得看你如何定義法釋義學」是一樣的問題。 讓我嘗試把兩個問題結合起來。如果說,法釋義學僅僅是研究法條(或稱法教條),那麼法 釋義學就只是研究Llewellyn所說的"paper rule"嗎?;如果說,Llewellyn並不否認 paper rule,那麼Llewellyn就只是個法釋義學者嗎? 我們可以再想想看幾個問題: 首先,Llewellyn所提出的問題:"paper rule"僅規定行車速限65km/h,然而警察執法卻 容忍至74km/h,而Lllewellyn認為這9km/h的差距就是"real rule"。 這看法當然用現在 的觀點是超級無敵的弱&沒梗,因為在行政法上,這叫作"裁量怠惰"(或在語意上觀點的不 同而屬於"裁量逾越"),根本不是什麼paper rule跟real rule的問題。 然而,如果這個「裁量」是在「合法範圍」中呢?此時可能就會有「裁量」的問題。如果 把案例事實稍作改編,仍然有可能存在有real rule的問題。例如,透過符合「授權明確 性」的要求,主管機關制定「法規命令」所為的裁量,如果合法,那麼合法範圍中就可能 就是real rule;或者是執法單位透過「裁量基準」的制定,也就是透過「行政規則」而 將裁量「一般化」,此時這個裁量一般化當中的裁量運用如果合法,那麼可能就有real rule的存在空間。 那麼,這個合法的裁量運用,法學者要不要研究呢?研究下去就是realist了嗎? 其次,在傳統、古典的行政法釋義學中,司法對於行政行為的審查,僅止於「合法性」而 不及於「合目的性」(或「正確性」);然而,德國新興的「行政法革新」則是將行政法釋 義學融合了公共行政學等其他學科部門,而提倡行政法的「調控」功能、彈性等等。 有 的學者認為這樣的研究途徑已然逾越了「合法性」而進入了「正確性」,並非行政法學的 初衷;但也有學者認為,這樣的研究途徑仍然是在「合法性」的範疇中,畢竟行政法革新 的關注焦點─也就是反對論者所說的「正確性」─其實也都能在「憲法」中找到依據。換 句話說,正確與否,也是藉由「法」來作認定。 總歸一句,what is law真的是個很難的問題。 不過,就我個人來說,有時會覺得:當個研究關於法(about law)的法理論者不就很輕鬆 了嗎....法釋義學、法唯實論,我很懶我不是很想爭了(好像有點不負責任)。還有很多有 趣的問題ㄟ! -- Polarshepherdy http://polarshepherdy.blogspot.com/ http://www.facebook.com/Polarshepherd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09.146 ※ 編輯: allen7235 來自: 119.77.209.146 (05/12 16:07)

05/12 16:38, , 1F
請問原po問王老師「是不是離Dogmatik越來越遠」是指甚麼?
05/12 16:38, 1F

05/12 16:39, , 2F
從上下文看得不是很清楚。
05/12 16:39, 2F

05/12 16:40, , 3F
另外Llewellyn在關於"what is law"的問題上關不關照paper
05/12 16:40, 3F

05/12 16:42, , 4F
rule,跟他是不是「只是個法釋義學者」應該沒有直接的關係
05/12 16:42, 4F

05/12 16:43, , 5F
即便一個人對於法律採取一種嚴格的"model of rules"主張
05/12 16:43, 5F

05/12 16:45, , 6F
這也不是個關於釋義學的主張,而是關於法概念或法律的存在
05/12 16:45, 6F

05/12 16:45, , 7F
的主張
05/12 16:45, 7F

05/13 01:29, , 8F
謝謝你的回應
05/13 01:29, 8F

05/13 01:30, , 9F
我的確沒寫得很清楚
05/13 01:30, 9F

05/13 01:31, , 10F
我問王老師的問題之中 Dogmatik這詞所指涉的
05/13 01:31, 10F

05/13 01:32, , 11F
大略是指 傳統的法釋義學研究
05/13 01:32, 11F

05/13 01:32, , 12F
沒把對話脈論還有心情狀況寫出 的確有點不妥
05/13 01:32, 12F

05/13 01:33, , 13F
總之我所害怕的 是"我是不是愈來愈不像讀法律的"
05/13 01:33, 13F

05/13 01:34, , 14F
白話版甚至可以說"我是不是愈來愈嘴砲了"
05/13 01:34, 14F

05/13 01:34, , 15F
大概是這樣吧
05/13 01:34, 15F

05/13 01:37, , 16F
另外,"觀照paper rule與否"與"是否為法釋義學者"
05/13 01:37, 16F

05/13 01:38, , 17F
有無直接關係 其實我也不知道 但也許有間接關係吧
05/13 01:38, 17F

05/13 01:42, , 18F
最後 我認為,對於" model of rules"的嚴格主張與否
05/13 01:42, 18F

05/13 01:42, , 19F
或許其實也是一種關於法釋義學的主張。
05/13 01:42, 19F

05/13 01:43, , 20F
因為這涉及了研究的對象
05/13 01:43, 20F

05/13 01:43, , 21F
是多大多小多寬多窄
05/13 01:43, 21F

05/13 01:46, , 22F
總而言之,定義釋義學是什麼,就得定義他的研究對象範圍
05/13 01:46, 22F

05/13 01:47, , 23F
於此,不就可能涉及,對於法概念是如何的掌握?
05/13 01:47, 23F

05/13 01:48, , 24F
我大致上回完了吧 謝謝
05/13 01:48, 24F

05/13 06:47, , 25F
a君 其實你根本沒有回到疑問 問題在於根本不用怕切錯
05/13 06:47, 25F

05/13 06:48, , 26F
地方 只要你勇於去訂出你的法釋義學範圍 自然會有人回應你
05/13 06:48, 26F

05/13 23:08, , 27F
哈 有道理
05/13 23:08, 27F

05/13 23:08, , 28F
我大概真的是害怕切錯
05/13 23:08, 28F

05/13 23:08, , 29F
所以才會逃避心態地說懶得爭了~
05/13 23:08, 29F

05/13 23:09, , 30F
謝謝^^
05/13 23:09, 30F
文章代碼(AID): #1DovKHqn (Legal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