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律並無積極避免危害之功能這句話該如何解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向問天)時間13年前 (2011/01/08 22:0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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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要交學校法學緒論的作業,裡面有一個問題是 要評論這句話  「法院僅有當人民權利受損時之消極保護之功能,並無積極的避免危害或紛爭之功 能」。 這句話直觀看起來就是法院只有在人民權力受損時才會出面干預, 但想請問大家該如何解釋的詳細一點,還有有哪些和這句話所說的相關的法律條文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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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4、民767、民訴522、民訴532、民訴538、家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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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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