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Hobbes, Leviathan, chap. XV. Of other Lawes …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好啦!我是大傲嬌...)時間14年前 (2010/02/26 18:24),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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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好了,我把我手邊的西哲史提供的論述請你批駁一下, 比起你在那邊用原文無中生有地去論證會來得輕鬆一點。 《西洋哲學史》(五),1993,臺北,黎明文化, Frederick Copleston,朱建民、李瑞全譯,傅佩榮校,頁67。 (前文開啟比較奧古斯丁與霍布斯的不同) 這種相似處當然只是部分,也不該過度強調,奧古斯丁的確不相信, 元首決定道德的區別。對他而言,有客觀的道德律,具有超越的基礎 ,獨立於國家之外,且所有的元首與臣民在道德上都必須使他們的行 為符合這客觀的道德律。對霍布斯來說,則沒有這樣的道德律。固然 他承認元首應對上帝負責,而且他不承認他在元首的立法之外排除任 何客觀道德性的觀念。但是根據他的主張,哲學並不討論上帝,而且 他明確斷言,善惡乃由元首決定。在自然狀態中,善惡只與個人慾望 有關。在此論點上,霍布思排除一切形上學的、先驗的理論與觀念。 他以同樣的方式把國家視為組織。對多瑪斯而言,自然律要求國家的 成立,而自然律本身是上帝永恆律法的反映。因此它是神的意願,不 論人類的罪惡及其罪惡的衝動。但是,國家的這個超越基礎在霍布斯 的理論中則無影無蹤。如果我們要說他是在演繹國家,則他純粹是由 人類的情欲推演國家,而不涉形上即先驗的考察。在此意義中,他的 理論特性完全是自然主義的...... -- 如果覺得斷章取義,我再補上前後文。 雖然我也比較偏向這本書的立場, 但我其實不否認你那可能也是一種說法啦, 因為就跟盧梭總被當成是雙面的門神, 同時是共和與極權理論的緣起, 霍布斯的理論畢竟是在思索他那個時代的環境脈絡, 有些概念後來隨時代變遷如何延異其實是有很大空間的。 若你的研究得出什麼不同的想法, 其實提出來可以讓大家思考思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3.9 ※ 編輯: Augusta 來自: 140.119.233.9 (02/2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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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leston那本,盡量不要讀中文版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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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經常"再造"了原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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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本也是手邊剛好有拿出來頂一下,想聽聽小a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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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這兩小段,我同意這個中文版譯得不甚理想。但是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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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覺得這本書所持的是與我不同的另一種立場或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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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還是在於Augusta看書時胡亂看,發表意見時胡亂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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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19, , 7F
......是是是......您說的都是......我也不忤逆您了......
02/28 17:19, 7F

02/28 17:28, , 8F
讓您崩潰掉我可擔當不起......
02/28 17:28, 8F
文章代碼(AID): #1BXw5ZcW (Legal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