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什麼是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大豆)時間21年前 (2003/05/28 17:53),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76 (看更多)
※ 引述《newson (道重 師尊)》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嗯....嗯...重點來了../... : 首先,你我首要定義何謂:交通事故??? :    1.兩個路人路上相撞,是否為「事故」???? : 2.一個路人與一台車子路上相撞,是否為「事故」???? :    3.兩台車子路上相撞,是否為「事故」???? :    4.一個路人走路不小心撞到路樹,是否為「事故」???? :    5.一台車子倒退停車(你猜時速多少??)不小心撞到路 :     樹,是否為「事故」????     : : 更何況除非人很多或是幼兒,不然一般人是不會相撞的。 XD :  按照版主的計算結果,時速五公里:「相當於人跨兩步的長度。 :  這個速度和一般人走路的速度其實相去不遠。」 :  我猜想(嗯..因為我對數字不敏感)這速度應該等同: :  一個上班族忙碌的步伐,而非一般逛街者的步伐。 :  如果一個人 不用心 在走路,我想不用人很多,他出事的 :  機率比正常人高,只是此際的出事能否稱作「事故」???? :  我和版主尚無定論。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九十二年第九週 內政部統計處 91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 92年2月27日 「道路交通事故」係指汽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傷亡或車輛財物損壞之事故, 分為A1(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A2(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A3(僅財物 損失)等三類。本項統計自89年起包含A1及A2二類。 所以這個告訴我們 1、交通事故是指有財物損壞,甚至是人員傷亡 2、統計數字僅止於統計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  同理,一輛車子 :   1.一起步,就撞到揀球的孩童: 一台車和一個人 時速都未 :    超過五公里。  此際,能否稱為「事故」???? 問題是車子起步的那一瞬間其實就會超過五公里       :   2.路邊停車, 不小心 撞到後面的車子:一台車時速為:0 : 肇事車時速:未超過五公里。此際,能否稱為「事故」???? 不算。 :   1.其實...有時車禍原因並非車速過快,而是 不用心 :   2.我們只能說:立法限制「一律時速五公里」,可以避免車禍時人員 :  過度損傷,但是應該無法造成  零事故  的結果。 : 最末,還是重申,我這篇是來亂的。 當然缺乏統計數據,你說的是有道理的。 但是這種立法本來就不可能。所以..... -- 近身球是正常的, 沒有近身球,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陳義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49.130

推140.112.221.212 05/29, , 1F
只要把時速限制改為禁止使用交通工具就可
推140.112.221.212 05/29, 1F
文章代碼(AID): #-r8SSOq (LegalTheo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r8SSOq (Legal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