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什麼是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D大調卡農及賦格)時間21年前 (2003/05/25 01: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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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cial (呵呵~天氣清朗好日子)》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D大調卡農及賦格)》之銘言: : : 有許多法律不一定有"絕對的命令性與約束力" 我方才又想到了民法1084第一條的"子女應 : : 孝敬父母" 這個例子可能更好了解 它沒有任何獨立的事實上的命令性與拘束力 只是一種 : : 宣示 可是它可是放在法典裡的呢 : 這個例子不好..... : 你想想看,中國傳統儒家首重孝,因而它出現在華人社會的法令裡,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 你看,在外國人法典,怎麼可能尋到這種法例呢...?? : 這是文族與文化的造成的一大落差.... 嗯 這可是讓很多法律人不能接受的一條:p 假如就法的效力討論 德國會分為有效性(Geltung)跟實效性(Wirksamheit) 一個有意義的 制定法應該是要兩者兼具 否則往往是廢言 應該說 沒有(任何文化下的)人會不讚許對父母 客氣 但是這不用擺到法律裡 (雖然 我還頗支持在憲法中放基本國策的設計的) 我看不出您的回文有哪裡可說這個例子不好呢 : : 我覺得只要有法的特徵 而且被認為是法的就是法 : 但我們要講的應該是內涵吧...它被稱為法,內涵是法嗎??還是規例/條例/規章?? : 這個如果是法,我倒寧願把它當為游泳池業主與使用者的一個約定 : 因為業主既然有言在先,而使用者卻不遵守,當然該負責所有任何的損失 : 所以我後來才會問約定俗成算不算法律這個問題~~~ 法的特徵 就是 它會是一種規範 : : 就是 我們可以描述出約定俗成的法律效力 卻不能解決如何判定它是法 : 我覺得我們還是未能定義出法與規例的差別~~@.@~~ : 有沒有其他聲音啊?? 我覺得 沒有真正的差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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