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永和自民國100年2月起,與法服社終止服務
各位社員你好:
中和與永和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中永和調委會)於一月份時通知本社:
最初大學法律服務隊於市公所提供法律服務之業務,
其資格要求為 教授一名 配合 兩名學生(不限大學部或是研究生)
而由今年度開始,其欲嚴格依照原先之規定進行法律服務資格之認定.
然而,中永和調委會考量到若要教授提供服務,會造成教授們之不便,
且事實上有運作之困難,因此其決定轉由與新北市政府之法律顧問團合作,
擇定執業律師進行服務.
經與老師們討論後,認為中永和調委會之法律服務本非法服社之主要業務範圍,
若其有其他管道選定所需之人提供法律服務,則法服社亦非必要承接此項業務.因此,
尊重中永和調委會之決定.
因而,自民國100年2月起,本社將不再於每月推薦人選,
前往中永和調委會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特此公告,以避免社員們依照先前公告之中永和服務規則來社辦填表,白跑一趟.
臺大法律服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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