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務] 對一些現在球隊面對問題提出一些看法
1.25人員名單
我剛剛去翻了一下聯賽的規章
於96年11月領隊會議中多數通過,今後在比賽場上受傷球員【外傷需經合格之中、西醫療
院所醫治】,或因比賽造成場邊觀眾或球員受傷【非比賽球隊練球受傷除外】,聯盟將從
經費中提撥1,000元(上限)充當慰問金【低於1,000元則以實際支出金額補助】,得提供醫
療院所之診斷書及收據影本證明。※ 註:國術館、接骨所除外。
無任何保險問題!!!不管有沒有在名單內應該皆可申請 但是最多就1000元
因此提出 討論空間
(1) 不管有沒有在25人名單內皆可上場比賽?只怕對方提出抗議!(應該只有我會吧!)
(2) 上場是否已出席率作為主要依據?(我記得之前有提出,當然訓練為最主要決定權)
(3) 人數不夠時,該怎樣取捨?就是以入隊的不在名單內或是沒繳錢的是否上場?
2.經理職務
先聲明 不是針對蘭尼或gogo
(6)球隊經理:得從缺;每季須到場三次以上,負責拍照、點名和其他隊務之
協助;擔任球隊經理得由隊費提供一件制式球衣。
先謝謝蘭妮跟gogo為球隊付出的心血
這個職務是在我交接給op時產生的
我去翻過會議紀錄 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很多人開始進入了結婚的階段啦
也去參加過很多人的婚禮摟
像鋒嫂 unz嫂 還有不少人的女友 都參加過許多球隊的聚會
當然鋒嫂也有幫我們拍過 還有阿人女友
也有人幫我們拍照 覺得不錯
但是對經理的一些工作 可能無明顯規畫下
當時也是說 99.999999%幾乎就是球員的女友或老婆
因此我建議改以其他方式進行也希望喜歡看球的女友或老婆 可以來看我們活動
表示老公都有被我們操 不是體力差
建議 更改經理職權或廢止
(1) 希望有更多家人來參予活動,也不要硬性規定一定要來幾次,或是協助啥隊務。
請隊長去詢問一下帽子一頂多少錢,如果有來幫忙五次隊務者,可以給一頂帽子
或是補助球衣多少?這樣就比較有參與感吧
(2) 經理的人數不限多名,也不用繳費,因此僅限於幫忙拍照或是登記,不為常態性職務
3.隊員資格
試打資格JINGO以提出問題?
會員資格是否為終身制??
會員資格保留?交100嗎?
第十四條 本隊隊員人數以二十五人為上限,隊員人數達規定上限,即不再接受新
隊員入隊,以維護舊隊員之權益,申請加入之球友列入排序候補。
第十四-1條 若當期隊員入隊超出上限人數,則列入候補,並啟動出席率之計算,
下一球季之隊員名單以前兩季出席率最高之二十五位球員為登錄,
相同者抽籤決定,直至人數低於上限為止。
這條是不是需要做更改?
第十七條 隊員暫停繳費:本隊隊員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參與隊內活動而未依規定繳
交隊費者,提出暫停繳費申請,經隊長核示依規定辦理之。
這個問題?是否也需要討論
第一個例子 如果阿超阿狗回來 要怎樣辦理?
第二個例子 如果我這季沒有交,下季在交是否可繼續打?
還是要補交100元??
比賽時討論方向應該為兩個
1.當只有25人名單可以上場時
(1) 25人名單僅有在秋季跟春季聯賽時可以更改
因此是否能接受只來練球的球員不能上場比賽
但人數不夠時,可否上場?
2.全部人員皆可上場比賽時
(1) 那就不要分是否能有上場比賽啦,只要有正常繳費都可上場及練球?
以上
提出看法供幹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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