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 2009年金曲獎隨想5:請不要幫我報名任何幫派
(by 王雅婷現場大螢幕攝影)
二十多年來,欣然跨足多職的我,忠於不同的工作角色,在不同崗位為流行音樂界服務。
從創作到傳播、從評審到著作權保護、從實體唱片公司到網路電信音樂業者,我認識的人
太多了,認識我的人更多。我的為人、言行,自有公評。
星光、快樂、超偶選秀出身的年輕歌手,有出片,每個都上過我的台北之音或銀河網路專
訪。樂融哥或樂融老師有沒有門戶之見,有沒有打壓欺負誰,不要說天理昭昭,連網路都
一查可知。
我認識兩大電視製作人王偉忠、薛聖棻時間幾乎一樣久,二十多年來和偉忠還偶爾遇到,
和薛幾乎沒交集。2007年「超級偶像」已經開播幾集後邀我,我去玩玩,第二週被通知換
陳國華試用,最後形成我和國華交替被發通告。我在超偶,不在星光,只是因為「超級星
光大道」沒邀我評審。來龍去脈如此單純。
即便參與三屆超偶,到近期為止,平均一個月我也才出現兩次左右的評審,沒有因此變通
告藝人,大上超偶製作單位「友松傳播」所屬節目。
這樣一個單純的專業人士,也會被編派成「超偶幫」一員,然後自動「妖魔化」,認為他
會卯起來犧牲自己海內外的專業地位和公信力,為一兩個評審同事(還不是選秀歌手!)
護航?
對不起,我的名號建立比「超偶」來得早多了、也廣多了,超偶評審只是我的工作之一,
而我和隆璇、國倫、珊妮、治平、國華認識這麼久,除了工作,私下根本沒什麼往來。
某些媒體或個人喜歡給人戴帽子。因為只有先給對方戴帽子,才能遂行接下來的批判或歪
曲邏輯。
典禮當天在小巨蛋應新聞局安排,與若干平面媒體簡短會晤,對著幾個後輩記者,我早明
說:「決審會議中,我謹守份際,沒有針對任何單項發表個人意見,而讓其他委員或褒或
貶、或捧或踩、暢所欲言,這是我自豪於過往節目或會議主持人的訓練所致。我完全不擔
心會有任何偏袒或護航的質疑。」
這些人聽了我的解釋,也沒一個追問,所以我次日的網誌還說「媒體朋友的提問也很禮貌
、理性」。看來,當時有些記者是忙著先發稿,要批判回家或隔日再慢慢寫。
知道記者通常關心男女歌手和專輯勝過幕後獎項,除了陳珊妮,當晚我還刻意主動提起「
王治平也得單曲製作人獎」,意思是你們不要到採訪後才發現:「還說不偏袒超偶,你們
兩個參賽老師都得獎了。」江湖走老,我早看出記者的心思。
主動提起,就是坦蕩告知:「這是所有委員的投票決定。不是哪個人擔任總召集人,就可
以左右。」所以不但陳珊妮是經過投票產生,王治平也是經過正常廝殺才勝出。
這邊要插句題外話:頒獎典禮上我和黃子佼那段的腳本,出自佼佼和典禮製作人小紀之手
,少數幾句是臨場反應。而李雙澤作品得獎理由以及我作詞數量部分,當然是我寫的。所
有頒獎台詞經金曲獎頒獎典禮製作團隊交給我,新聞局也事先過目,李李仁那段,合理推
估主持人陶晶瑩完全知情。
這樣尺度的梗,對辛辣的綜藝咖,算什麼?當看到還有人名為欣賞我,卻連這樣的對白也
認為傷到陶晶瑩和李李仁,要來留言指正我和佼佼,我其實滿失望的。
另外也要澄清:那段故意說「把陶子找來當評審,她就不能當主持人」,也是製作單位給
的台詞而非事實,總召集人直接受新聞局長簽核之後聘請,我在接的時候不會知道任何一
位別的評審名字,遑論由我來決定請誰。
在這你「說白的都會說被傳成黑的」年代,我想這一點到目前為止雖無人提及,還是先澄
清的好。免得外界以訛傳訛誤解:「總召真的權力龐大、一手遮天,可以先決定其他評審
,結為黨羽,再來分豬肉。」夠了!
國語女歌手獎部分,第一輪陳珊妮9票勝出,大幅領先第二名A-Lin的5票;單曲製作人部
分,第一輪「眼色」王治平與郭文宗12票勝出,大幅領先第二名「國境之南」的呂聖斐的
3票,所以直接決定,大家無異議通過得主。
覺得陳珊妮完全無唱功的人,覺得王治平完全沒資格的人,入圍名單揭曉那麼久,怎麼不
放砲?
有成見的媒體還刻意曲解「翻案」與「兩階段評審」之間的關連。我先假設是他們沒做功
課,不是真的心壞。「兩階段評審」只是這次新聞局為擴大參與人數,能反映更多唱片人
的心聲,所以有第一階段破紀錄的40人評審團,這些人直接線上給分、自由心證、不聚會
討論。新聞局重新聘請可進入二階段的評審,這些評審才會聚會討論。
翻案是評審規定中的正常程序,如果對一輪表決結果大家不滿意,覺得太激烈太接近,有
委員提議翻案,只要有人附議,經過高難度的2/3表決通過,才能再討論、再交換意見、
再表決。這本來就是制度設計的一部份。
二階段評審並沒有翻一階段的案。這次大多數項目都一次過關,評審就算有心中喜歡的沒
當選,也各自展現民主風度;少數獎項有較接近的票數,才引發提案、通過、發言討論、
再表決。
為什麼有人聽到「翻案」,就以為有什麼「黑箱作業」或「人為操縱」,立刻擺出喊打模
樣?如果真是愛音樂的人,什麼時候變成這麼張牙舞爪、凶神惡煞、好像非要為支持的人
出一口氣?
在有成見的媒體或個人心中,這九位或十二位評審,都顯然歸類為「超偶幫」黨羽,而不
可以是欣賞陳珊妮或王治平、郭文宗的專業工作者?
如果這麼不信任評審,這麼覺得由「記者」和「網友」來決定誰好誰不好、誰該不該風光
,比「評審」的意見、人格和素養更優越超卓,那我期待這些有意見的媒體或個人,直接
光明正大理性建議新聞局:往後金曲獎廢止「評審制」,改成「全民投票制」,不要謾罵
!
我只能問心無愧地說:過去二十多年愛惜羽毛、很少搏版面的我,這次在關鍵時刻,沒有
為任何一個入圍者,說一句好話或壞話。
想栽贓我的人,搞清楚!陳樂融可不是你們手上可以揉捏的日拋產品!
我還有更多好東西,要貢獻給這個世界。過去的輝煌之外,我也有往後要全力以赴的另一
個20年。
在場有其他18位評審,名單全在報上,人人可查,全程還有新聞局出版處曾科長與科員監
督,與我們共同奮戰六個鐘頭。有興趣的媒體,為什麼不隨便找以上任何幾位來詢問追蹤
,看看:陳樂融在評審會議上幹了什麼好事?
如果我真的幹了什麼好事,我想18人中總有評審會與我意見相左,憑著「正義」或「私欲
」,跳出來大爆內幕攻訐我的。
可惜,有成見的媒體沒興趣做這些明查暗訪。
有成見的媒體,有興趣引用他們想引用的某一兩個「樂評人」、「媒體人」或者「部分業
者」的不滿聲音。當然,我也保持合理的懷疑:這些「意見」真的是當事人的嗎?還是有
被綁架或曲解的成分?因為明明就有過當事人跟我抱怨,他沒說過那些話,卻被記者直接
引用,他為了以後能上版面也無奈吞下。
我太瞭解唱片界了,各位唱片宣傳主管或總經理,最好知道金曲獎是台灣音樂工作者共乘
的一艘船,有人抬轎抬得不如你們意,但它對整個行業與許多辛苦的個人,還是有一定的
貢獻與加分。
若真有不聰明的唱片人或相關食物鏈的工作者,想「見縫插針」、「指鹿為馬」、「抑人
揚己」,似乎不在意把船弄沈,那麼,我只能致上哀悼。因為我根本早在做別的行業超過
唱片業的工作,我沒差。
圈內人,有看不順眼的地方,起來參與改進吧。尤其那些享受過唱片業榮華富貴的幕前幕
後的名人、大人、高官,不要只是背地打嘴砲,和主辦單位出來公開理性辯論、合法爭取
你們想要的金曲獎型態與規定吧!
往年因為總召集人由評審現場互推,通常都屬於「年高德劭」的資深前輩當選。媒體罵評
審,很少攻擊總召個人,往好處想,我這一年多是有一點點超偶曝光,報社記者和編輯大
概才覺得我有一點點報導價值吧?這一點,也要謝謝他們?
任何新聞事件,不追求真相,先定調「是友是敵」、再決定「該捧該貶」,這不是針對我
的特例,是很多媒體經年累月的慣例。影劇版之外,在藝文版、體育版、財經版、政治版
都很明顯。
這跟新聞大傳學生在學校讀的傳播理論,恐怕真的差得很遠。
政府想在校園花數億推動「有品運動」,但打開報紙、網路與電視,無品之人、無品之作
,活生生每天在對全民做「教育」。
我對金曲引發的風波,大致回應得差不多了,如無意外,不想再講。
金曲有些賽制或評選標準是否要修改,人人心中一把尺,你訪問喜歡聽歌的一萬人、一億
人,答案都不會一樣。對金曲,最需要在意的人是唱片界和新聞局,留給你們去參酌面對
。
我不是公務員,總召也不是專職。這一任的總召,能這樣洋洋灑灑的掏心掏肺提筆為文,
已經創紀錄,對邀請我的單位或者關心我的朋友,應該也算仁至義盡了。
謝謝大家的支持。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二, 六月 30th, 2009 at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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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uricew:轉錄至看板 SuperIdol 07/0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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