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台中詐欺案件律師已刪文
一、事實摘要
老妹上某平台賣東西,因相信被告先將東西寄出
但被告第三次購買堅持要面交
導致第二次寄出的部份商品價金未取得
在對話來往中,被告言詞真的觸及底線
所以就告上法庭
被告在警察筆錄時已先將商品價金放在警局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我:新北;被告:台中
2-事實發生地:網路平台
三、諮詢費:可議
四、預算區間:可求償金額的所有款項
五、委任事項:代理出庭
六、案件進度:6/24 開偵查庭
(我也是20號才收到傳票)
七、開會時間:皆可
因為家人有身心障礙,不方便長時間離開
故想請人代理出庭,但礙於只能請律師
金額雖然不大,但也是賴以為生的買賣
不懂一般行情,如有破壞請小力鞭策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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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6/22 21:43,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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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1:43,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