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檢評、警僞證偽造文書、法濫權追訴

看板Lawyer作者 (人不知而不慍)時間2年前 (2022/04/13 00: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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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摘要 (當事人登入次數不足幫代po) 案情大致是: 男方在107年12/22告女方在107年7/31~11/10間長期妨害他名譽、違反他個資,但在警局拍到女方個資照,而女方因曾嗆男方提告都講講而已,所以男方與於107年12/24將女方個資照傳給某共同友人,結果女方個資照莫名出現在網路上,最後男方被起訴,女方不起訴。 (1)欲委任律師請求檢評的部分,是男方告女方妨礙名譽、違反個資的這個案件,新北檢109偵4916,後改110偵13306,檢方明顯有問題的部分是(a)偵查兩年四個月遠超過法定偵查期限(b)違反個資部分在110年4/28無視109年12/9刑事大法庭統一見解,詎仍以未侵害男方財產利益為不起訴處分: https://i.imgur.com/PsGSa3t.jpg
(2)欲委任律師對員警提起僞證、僞造文書告訴的部分,是女方告男方違反個資的案件,最後男方被起訴,而在台南地院審理時,院方採信員警不實證述及提供之不實警詢筆錄(但至一審結前辯方始終未見該筆錄),致男方遭突襲判有罪,詳情參當事人law板文章: https://reurl.cc/mGeE11 (3)欲委任律師對法官提起濫權追訴告訴的部分,是上案二審法官翻異一審法官有罪關鑑原因(員警不實證述及提供之不實警詢筆錄),故意忽略男方另案告訴人身分,改以男方侵害女方隱私權為有罪關鍵原因,又故意忽略個資法41條構成要件(只處罰侵害隱私權、資訊自決權以外不法意圖),再次致男方遭判有罪,詳情參當事人law板文章: https://reurl.cc/Wkpl9D 當事人已不信任司法,自認(1)(2)(3)雖事證明確,然皆應白忙一場,亦不願再興訟,只冀求還當事人清白,苟有道長有不同見解欲幫助當事人請站內psychehealer (勿站內我)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中 2-事實發生地:台南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含(1)(2)(3)20~50 五、委任事項:(1)(2)(3) 六、案件進度:皆未開始 七、開會時間:配合道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5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49781415.A.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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