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中玉鼎法律事務所 負評心得

看板Lawyer作者 (新的開始)時間3年前 (2020/05/22 21:13), 編輯推噓45(45058)
留言103則, 4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dead0911 (dead0911)》之銘言: : 因為一些因素,要暫時隱藏本篇文章,我自認所述有所本,也尊重所有推文, : 但不願讓討論失焦,所以,雖然不會刪文,但要擇期再重新貼出所有內容 : (本文跟所有推文都會保留,不會刪改),留給日後想找工作作參考。 : ※ 編輯: dead0911 (36.234.126.10 臺灣), 05/22/2020 19:55:36 https://pttcareer.com/lawyer/M.1589992507.A.98B.html 我是玉鼎法律事務所的合署律師,看到這篇文章真的滿驚訝的, 我實習是在台中有名的超級大雷所,受雇的老闆則是幾乎放牛吃草, 在實習+受雇+自行執業到現在將近9年的時間裡, 陳律師真的是我看過、聽過的律師中,很照顧員工的律師老闆,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直接開一篇來回應。 (因為太想回文,我只好把原po的原文google找出來了) 【關於改狀、開庭的問題】 我知道原po是哪位受雇律師,所以我當然也知道原po的寫狀品質及能力。 我只能說,陳律師真的沒那麼閒,改那無關緊要的幾個字, 原po有多少次整篇書狀被退回重寫,建議原po也應該一併說明。 另外原po寫到受雇工作是「寫狀、被寫狀無限迴圈」, 這......寫狀本來就是受雇的基本工作不是嗎?原來這也可以抱怨? 至於開庭,我想如果書狀都無法達到應有的基本品質, 我是老闆也不敢讓這樣的受雇去開庭砸自己招牌。 更何況本所其他受雇律師在累積一定經驗後,可是有開不完的庭, 所以不讓受雇開庭顯然是有嚴重的誤會。 【關於把合署當受雇】 幾個好朋友一起合署,每人寫出自己有興趣、專長的領域, 在特定專長的案件一起合作,有什麼問題? 我是真的不懂, 為什麼原po會直接推論為「想讓外界認為事務所規模很大、通通都是他的受雇」 這樣的荒謬結論? 另外原po是資淺律師,老闆本來就會優先交辦傳統民刑事案件打基礎, 但不代表事務所只做傳統民刑事案件, 其他英文合約及非訟案件,原po雖然沒有經手,但案件量其實還不少。 【關於績效獎金】 原po說「從沒聽過有人領過」績效獎金,我想原po在本所任職的短短期間, 如果有跟同事好好相處,打聽一下就知道有沒有人領過, 所以人際關係很重要,不要只會「聽說」。 【關於煙味】 陳律師在自己的4樓獨立辦公室抽菸,原po在1樓應該不可能聞到菸味。 陳律師辦公室窗戶都是打開的狀態,更不會在員工面前抽菸 如果原po指的是偶爾進陳律師辦公室聞到殘留的煙味, 而讓你感到不舒服,那這應該是原po整篇文章我無法否認的地方。 至於原po寫的其他內容,我實在完全無法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75.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90153227.A.511.html

05/22 21:36, 3年前 , 1F
針對內文給予完整回應,給推
05/22 21:36, 1F

05/22 22:27, 3年前 , 2F
完整回應給推。換位思考就可以得出沒有一位老闆願意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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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2:27, 3年前 , 3F
請受僱只待在事務所,而且狀還要一直改,完全沒有減輕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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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2:27, 3年前 , 4F
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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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2:32, 3年前 , 5F
如果受僱只是寫書狀,但請受僱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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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3:23, 3年前 , 6F
推 希望原po一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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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3:48, 3年前 , 7F
雙方回答一個問題就好 過去貴所受雇律師撐過兩年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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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3:48, 3年前 , 8F
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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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3:51, 3年前 , 9F
反觀原po刪文作為回應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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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0:02, 3年前 , 10F
願意認真回應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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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0:07, 3年前 , 11F
原po的靈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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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2:31, 3年前 , 12F
慣老闆很多,但廢受僱看起來也不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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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3:49, 3年前 , 13F
當初推原po那篇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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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3, 3年前 , 14F
我是原po 當初是你同事(受僱於所長)私訊我 雙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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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3, 3年前 , 15F
過 決定把傷害降低 所以才暫時隱文的耶 他也說會告知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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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3, 3年前 , 16F
所其他人等文章重貼後再回應的 內部如果都告知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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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3, 3年前 , 17F
你現在重新貼文是何意呢? 我就這樣說了 有三個受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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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3, 3年前 , 18F
個月就離職了是否有這事? 他們開過多少庭去查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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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3, 3年前 , 19F
另外關於書狀被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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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7, 3年前 , 20F
他真的有你說的那麼閒 就是有改這些無關緊要的字 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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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7, 3年前 , 21F
我還留著 至於獎金 我打聽到的消息就是沒有呀 當時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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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7, 3年前 , 22F
就三個現任受僱 大家都沒領過 但你說我消息不靈通 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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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37, 3年前 , 23F
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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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0, 3年前 , 24F
但關於你要隱射我沒跟其他同事好好相處 人際關係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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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0, 3年前 , 25F
我無法苟同 啦 更別說前篇那些人身攻擊的推文 只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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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0, 3年前 , 26F
為雙方都想讓傷害降低 同意隱文 所以才不回應的 我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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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0, 3年前 , 27F
樣說了 我不曉得你這篇跟前篇某人推文是老闆授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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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0, 3年前 , 28F
若屬實 他覺得我所述並非事實 我尊重他提告 這是他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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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0, 3年前 , 29F
益 我也會附上所有證據證明我說的皆有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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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7:54, 3年前 , 30F
更正:當初包含我共三位受僱,並非三個現任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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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8:49, 3年前 , 31F
另外 paw510的朋友(如果我們說的是同一位)有領到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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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8:49, 3年前 , 32F
應該是我發文之後的事 在那之前 我打聽到的是沒有 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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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8:49, 3年前 , 33F
他一人可去開庭啦 其餘兩個無法開庭的就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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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9:24, 3年前 , 34F
戰,都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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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9:51, 3年前 , 35F
早餐吃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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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21, 3年前 , 36F
戰成這樣害我都想去打聽這間事務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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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33, 3年前 , 37F
拉板凳,事務所真是高招呢!叫人刪文又找其他人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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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0:57, 3年前 , 38F
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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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1:13, 3年前 , 39F
我又不是玉鼎現任員工 要嘴人是出於本性不需要老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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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4 則推文
05/24 12:35, 3年前 , 64F
人Po文,之後就有沒看清楚內文的人來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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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3:27, 3年前 , 65F
蠻會帶風向的嘛 試用期跟正式都分不清楚是中文能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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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3:27, 3年前 , 66F
問題?難怪寫狀…ㄎㄎ 如果覺得不服啊不是要擇日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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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3:27, 3年前 , 67F
?可以回復貼文記得連推文一起 不要怕推文不見我有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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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3:27, 3年前 , 68F
備份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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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53, 3年前 , 69F
樓上,看你每個回文都好激動,但重點他把文隱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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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53, 3年前 , 70F
因為原po與事務所同事相互溝通後的結果,希望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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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7:53, 3年前 , 71F
不偏離主題,不然會讓人對你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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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8:47, 3年前 , 72F
「匡正業界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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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0:40, 3年前 , 73F
說出「匡正業界風氣」感覺有點大人教訓小孩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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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6:34, 3年前 , 74F
原po脾氣蠻好的 一直被人身攻擊回應也很理性 倒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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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6:34, 3年前 , 75F
什麼老闆會去跟非現任員工跟合署批評自己受僱 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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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6:34, 3年前 , 76F
跟原po共事嗎 至於三個受僱三個月離職跟試用期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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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6:34, 3年前 , 77F
看來也是事實 不過我猜不至於雷 只是跟老闆頻率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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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6:34, 3年前 , 78F
上的人就不受待見吧 知道未來處境不佳的人就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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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0:35, 3年前 , 79F
二年前想框正國考板風氣,二年後進化想框正律師界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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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0:35, 3年前 , 80F
氣,這也是很合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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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0:58, 3年前 , 81F
感覺身懷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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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15, 3年前 , 82F
舉起匡正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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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12, 3年前 , 83F
都給我匡正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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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17, 3年前 , 84F
匡正業界風氣風靡萬千少女玉樹臨風的整人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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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21, 3年前 , 85F
講到匡正風氣,很雷的事務所會被指名攻擊,那很雷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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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21, 3年前 , 86F
雇律師是否也要公開姓名讓大家公評?這樣資訊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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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40, 3年前 , 87F
公正什麼 這裡有人要僱用原原po嗎 沒有關大家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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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41, 3年前 , 88F
還是原原po要去給樓上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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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43, 3年前 , 89F
求職時受雇者本來就要履歷等給僱用者評估 反之那個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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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43, 3年前 , 90F
者會提出經營狀況 給求職者
05/25 15:43, 90F

05/25 15:45, 3年前 , 91F
你po徵人文還怕別人打聽 公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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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46, 3年前 , 92F
雷所名單大家不是都有嗎
05/25 15:46, 92F

05/25 16:26, 3年前 , 93F
其實雷不雷也吃個人頻率,見仁見智
05/25 16:26, 93F

05/25 18:34, 3年前 , 94F
看要大匡還是小匡
05/25 18:34, 94F

05/25 22:49, 3年前 , 95F
戰起來
05/25 22:49, 95F

05/25 22:50, 3年前 , 96F
沒有雷不雷只有頻率對不對,很多我覺得很雷的其實在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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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2:50, 3年前 , 97F
事人間很吃的開...看供需吧...
05/25 22:50, 97F

05/25 23:48, 3年前 , 98F
原來如此 XD (抱歉我的提問好像離題惹)
05/25 23:48, 98F

05/25 23:49, 3年前 , 99F
另外雖可能是不成文規定 但勞基法規範有允許所謂試用期嗎
05/25 23:49, 99F

05/26 01:07, 3年前 , 100F
小弟去國考板朝聖黑森林大大的文章 真的是很有趣耶
05/26 01:07, 100F

05/28 22:07, 3年前 , 101F
就我所知台北的老闆對於菜鳥受僱出庭,一般都會在試用
05/28 22:07, 101F

05/28 22:07, 3年前 , 102F
期陪著一起出庭也順便考核一下能力這樣,總不能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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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2:07, 3年前 , 103F
出庭那菜鳥受僱要怎麼累積經驗日後可以獨自出庭?
05/28 22:07, 103F
文章代碼(AID): #1Unz0BKH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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