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非公會地區擔任法顧?已刪文

看板Lawyer作者 (花花)時間4年前 (2020/01/15 09:58),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律師好 想請問目前有加入A地的公會 如果跟某位在B地的當事人簽法顧契約 但沒有要進入到法院行訴訟程序 大概就是回答當事人法律問題、撰存證信函等 是否就不需要加入B地公會呢? 又假設仍需要加入B地公會 那之前修法的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規定 是否有其適用? 先謝過各位道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38.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79053507.A.A73.html

01/15 10:00, 4年前 , 1F
我一直在想,跟當事人一起坐高鐵從南到北,是不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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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經有登錄公會的縣市期間,才能回答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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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0:47, 4年前 , 3F
單一入會到底何時要施行 不然現在也是看的到吃不到
01/15 10:4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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