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變成植物人後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

看板Lawyer作者 (worry)時間7年前 (2016/10/03 22:0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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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 如果被害人被撞成殘廢或是植物人需要他人終身照護 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金額 包括 至65歲勞動力喪失所能獲取的薪資 還有全日看護的費用(一直計算到國人平均餘命, 約80歲) 所以會流傳一種說法 砂石車撞到人 如果沒死在倒車回去會賠得比較少 因為如果直接撞死 不用賠看護費用賠到80歲(不過撫慰金會判的多一點) 但如果是受害人在植物人狀態下 然後損害賠償判決三審確定了賠償金額 通常是依據霍夫曼算式一次給付 但是在判決確定後3年被害人掛掉了....以法理來講.... 加害人不須也不應該再負擔被害人的看護費用至80歲 加害人可以提出訴訟要求返還這筆多付的錢嗎 ?? 不知各位道長有無碰過這種情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136.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75503680.A.E89.html

10/04 11:21, , 1F
所以有另一種主文是按月給付到死亡為止的
10/04 11:21, 1F

10/04 11:23, , 2F
可參台北地院102訴字1555民事判決
10/04 11:23, 2F

10/07 12:28, , 3F
不當得利?
10/07 12:28, 3F

10/18 20:31, , 4F
上網搜尋一下霍夫曼
10/18 20:3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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