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律師法修法公聽會

看板Lawyer作者 (小鳴)時間8年前 (2016/05/28 12:41), 編輯推噓7(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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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跑去立法院聽律師法的修法公聽會,雖然討論提綱很多,但焦點都在「單 一入會全國執業」的議題上。首先請學者發言,大多支持,但我怎麼有時候會覺得 文不對題,一定是我資質駑鈍的關係。然後各公會輪流發言,一下子就變成北律 vs.全聯會及其他律師公會的對立,大家其實都清楚就是錢的問題,小公會不斷強 調單一入會事實上就是使其收入銳減無以為繼,北律則強調傾聽律師的聲音以及 當事人訴訟權益與律師執業自由的保障。 後來有提及其實採主兼區制並調降兼區月費及二次入會費,即可解決此問題, 而法務部代表則報告稱行政院退回草案要求的是需先讓各公會財務透明,並以此 為基礎評估各地入會費的金額,聽起來反而有種最可行的感覺。 最後主席表示因為律師法還有很多議題待一併修正,故承諾不會單就單一入會全 國執業此部分提出修法,聽到這裡我就先閃人了(全聯會及其他公會win)。 我把公聽會上發放的資料上傳到:https://goo.gl/T0ns7g 有興趣的道長請自己下載參閱。 ps:1、李念祖教授另提及應修律師法第12條,將律師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從法務部 改為司法院,這點我也舉雙手贊成,本來在律師自治的前提下,就不應該有 什麼主管機關的存在,就算法制上一定要有,讓控方監督辯方也是無理至極 的事情。 2、昨天通過的沒收新制,預計將於明年1月1日在一級法院成立專庭,今後 就由專庭處理沒收、搜索票、監聽票等事宜。 ----------------------------------------------------------------------------- 個人感想:就執業現況而言,單一入會全國執業除可繳少一點的錢外,更重要的 是免於被懲戒,所以有人戲稱為交保護費。雖然到外地開庭或許完全不會用到該 地公會的服務,但基於律師界團結及彼此照顧的立場,相信也沒有人樂見有公會 撐不下去,如果對於新進律師的負擔太大,適度調降甚至入行幾年內不收都可以, 如果採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則全聯會與各地律師公會的關係要如何調整,為照顧 非六都地區的民眾及律師,是否又要額外補助(如日本的特別會費)?結果是否 反而要繳更多的錢?都是問題。而且許多更重要的問題:法人化(有限責任)、 合署報稅、廣告、因應人數增加擴展業務範圍(全聯會說有在做)這次都沒觸及 ,既然要修就應該修到完全,畢其功於一役。不過照此次來看,或許到最後反而還是 法務部的修正草案最快送進立法院…到時律師的聲音還能有多少進去,我還是得 打個大問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21.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64410471.A.DDD.html

05/28 14:00, , 1F
所以強制入會的合憲性直接被推定了?謝謝您的資訊分享。
05/28 14:00, 1F

05/28 14:46, , 2F
05/28 14:46, 2F

05/28 20:45, , 3F
05/28 20:45, 3F

05/28 23:35, , 4F
還有很多問題待解決,而且比單一入會急迫
05/28 23:35, 4F

05/29 10:05, , 5F
改變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真的不需維持現狀,雖然改
05/29 10:05, 5F

05/29 10:05, , 6F
變成什麼樣子也是有得吵
05/29 10:05, 6F

05/29 17:17, , 7F
台灣就這麼大,到底各地律師公會有甚麼存在的必要?
05/29 17:17, 7F

05/29 17:18, , 8F
每除雙北外,律師於一縣市執業均須加入當地律師公會
05/29 17:18, 8F

05/29 17:19, , 9F
這有甚麼堅實的理論基礎、或外國立法例可資參酌嗎?
05/29 17:19, 9F

05/30 08:02, , 10F
該先處理的是 動員勘亂董保城之亂 切勿本末倒置
05/30 08:02, 10F

05/30 12:39, , 11F
樓上道長所言甚是,不知有無建言?改公會形式,部分動機也
05/30 12:39, 11F

05/30 12:39, , 12F
是為了解決此一窘境。
05/30 12:39, 12F

05/30 13:25, , 13F
動員戡亂董保城之亂 與 單一入會 有何相干?
05/30 13:25, 13F

05/30 13:34, , 14F
因為董的政策造成錄取人數大增,而在實習薪資下探下,對年
05/30 13:34, 14F

05/30 13:34, , 15F
輕律師來說公會負擔的確是執業的負擔,所以董的對單一入會
05/30 13:34, 15F

05/30 13:34, , 16F
之影響在此。不過還是很想知道道長有什麼對策可以提供,因
05/30 13:34, 16F

05/30 13:34, , 17F
為董的確留下爛攤子讓大家收拾。
05/30 13:34, 17F

05/30 14:18, , 18F
降低錄取率 限縮應考資格 讓20學分班及碩乙班der關門大吉
05/30 14:18, 18F

05/30 19:35, , 19F
應該定期讓所有律師再考試 考核法學知識更好
05/30 19:35, 19F

05/31 21:45, , 20F
董保城都下台多久了?
05/31 21:45, 20F

06/01 13:47, , 21F
蔣介石過世40年了 轉型正義迄今還是沒有完成
06/01 13:47, 21F

06/01 13:48, , 22F
我輩訟棍在辛苦為當事人打拼時 董保城正在北科大擔任通識
06/01 13:48, 22F

06/01 13:49, , 23F
中心主任 等著爽領退休金及18% 合理嗎?
06/01 13:49,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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