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哲男案鬧翻 法官請辭
陳哲男案鬧翻 法官請辭
【中央社╱台北29日電】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54733.shtml
2010.07.29 10:37 pm
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刑度驟減,除外界重批,也引爆合議庭矛盾。
承審法官崔玲琦、陪席法官陳恆寬,今天請調離開審判長曾德水合議庭獲准,陳恆寬更請
辭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召開事務分配會議,通過崔、陳2人調離曾德水合議庭的申請,陳恆寬更在
今天向高院院長黃水通和司法院請辭法官一職,但未獲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同意。
更一審判決將陳哲男由12年驟減為7個月後,輿論譁然,連日來各方對合議庭的批評不斷
;但據了解,更一審合議庭對陳哲男案意見嚴重分歧,審判長曾德水和崔玲琦、陳恆寬2
人見解南轅北轍。
曾德水堅持應依普通詐欺輕判陳哲男,但陳恆寬自始至終認定,陳哲男身為府副祕書長扮
司法黃牛,已形同公然「以行政職務指揮司法體系」,本就應該依法從重量刑,但因曾德
水作風強硬,甚至表示將一肩扛起輿論責任,最終以2票對1票妥協,作成判決。
據了解,由於審判長堅持不採承審、陪席法官見解,案件27日宣判後,崔玲琦和陳恆寬隨
即就向高院申請調庭,陳恆寬更因無法認同判決結果、承受社會輿論質疑司法公信力,請
辭法官。
有法官為崔玲琦、陳恆寬抱屈。高院人士指出,合議庭評議雖為「多數決」,但因高院合
議庭法官期數落差大,且法界學長、學弟制嚴格,資淺法官難免因壓力屈服,承審該案的
崔玲琦去年才從一審調至二審,法訓所31期的陳恆寬,期別也與15期的曾德水差一大截,
評議過程中,2人應承受不小壓力。
【2010/07/2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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