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雙方都提告妨礙名譽可以移轉管轄嗎?

看板LawsuitSug作者 (J. L. Cheng)時間4年前 (2020/04/15 22:03), 4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感謝願意點進來替我解答的前輩們! 如標題所示 我在今天一月多的時候,在LOL的結算畫面和對方二人互相辱罵 雖然我們雙方都沒有點出是在罵誰,但很明顯是在針對對方 當時我憤而直接向對方提告妨礙名譽,結果在三月的時候警方叫我去派出所做筆錄 並在今天(4/15),我收到彰化地檢署(P.S.我是高雄人)的刑事傳票,上面的被傳人身分是 寫"被告",我有另外去詢問有提供免費諮詢的律師,他表示雙方的傳票應該都會寫著被告 那到這邊就有幾個問題想詢問一下: 1.假設只有我是被告,我應該是可以申請移轉管轄吧?(會不會過是其次),那如果雙方都 是被告的話,我還有辦法申請移轉管轄嗎? 2.如果我是以被告人的身分出庭,代表檢察官是覺得錯在我嗎?還是如同那位律師所說, 雙方都是被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30.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586959435.A.E77.html

04/15 22:15, 4年前 , 1F
我覺得本版上面那篇am開頭大大說的管轄 滿中肯的
04/15 22:15, 1F

04/15 22:16, 4年前 , 2F

04/15 22:17, 4年前 , 3F
以上兩件的管轄都是告訴人住所 對方聲請都被駁回
04/15 22:17, 3F

04/15 22:17, 4年前 , 4F
一個是偵查中有聲請 另外一個是審判中
04/15 22:17, 4F

04/15 22:17, 4年前 , 5F
可能是他先去做完筆錄,所以先送到彰檢那邊??
04/15 22:17, 5F
其實我不太清楚是他先提告的關係還是我先提告,然後他做筆錄時直接提告我 ※ 編輯: juiliang (36.237.30.226 臺灣), 04/15/2020 22:20:41
文章代碼(AID): #1UbnHBvt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