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FB留難聽的客語被告妨礙名譽已刪文
大家好我是客家人 很緊張
事情是這樣 在十月底某柯講客語的影片底下回覆人家留言
首先我不是柯的支持者 只是覺得他講客語很有趣
告我的人說柯硬難聽的客家話(前面有一句我忘了是什麼)
我則開玩笑在他留言下(沒指名道姓)
"林北客家人辣 掉壓妹 紫擺 追子"回覆他
過後就收到警局通知單去作筆錄
事發理由是說 "抒發情緒 無針對所有人"
那段話內容意思我想大家都知道是客家的髒話
最近收到傳票了 12月要去臺北市開偵查庭
遇到檢察官我不知道該怎解釋才好...
這樣是否會被告成立 會罰很多嘛?(窮人家)
去偵查庭完後多久才會收到判決?
希望各位法律大大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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