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準備庭後 可否反悔決定不和解?消失
大家晚安
事情經過大概如下:
和對方曾在現實上發生糾紛,後來對方在fb上以三字經公開辱罵我並標記我,經過2次調
解委員會及偵查庭(對方多次未到,到了一次又堅稱自己沒錯),後來案件跑了一多終於
起訴,但今日在法院開調解庭和準備庭對方依舊也沒有來,而在我獨自開準備程序庭時,
法官在庭上有問我是否願意和解?基本上因為這事情實在拖太久了,所以我表示我有意願
,後來法官就說那此案”候核辦”,我出來一查才知道這意思大概要等對方下次願意出庭
後我再去開一次,但因為我現在正在偏鄉服役,去開庭的路程極為麻煩…但對方很老練,
好像就是想讓我浪費時間,還曾跟我說跟他鬥吃虧的一定是我…
我的問題在於,我是否有辦法再去告訴法官我決定不願和解了,請他直接進入下個階段?
該用甚麼方法或那種狀紙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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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2/08 18:33, , 1F
02/08 18:33, 1F
感謝建議 但希望能自己完成 所以才來這邊諮詢的
※ 編輯: Weezer (223.137.175.137), 02/08/2017 18: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