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FB謾罵之報案與管轄權疑問消失

看板LawsuitSu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1/30 00:36), 編輯推噓0(227)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幾小時前,滑FB看到某新聞粉絲團分享一則新聞 底下有一個人的留言有點錯誤和爭議 所以我在他的留言下回覆 我確定並沒有攻擊性和犯罪爭議的言語 可是他卻歧視我的科系(應該是有點去我動態時報看) 而且還罵我『醜男』 我把整個新聞和留言以及回覆都截圖了 基本上罪證應該沒有不明確 只是爬了一下文,聽說FB上引發的事件 如果不知道對方身份和資料(姓名 戶籍等) 要告公然侮辱或是誹謗之類的有困難 因為總部不在台灣 不像PTT可以快速查IP等資料 可是又有聽說之前惡意毀謗外籍移工的便當文就是警察去查出來的 所以我想問的是,FB上的案件報案容易嗎? 會不會因為查不到對方資料而不能提告 另外想請問 我現在在雲林老家 我是使用筆電,連結老家的固網 所以我的IP應該是在雲林 可是我是台北人,平常則會待在花蓮 但爬了警局報案文 發現管轄權的問題 也就是 事件發生地應該算在雲林 可是如果我去花蓮或台北才報案 做筆錄時說是在雲林發生的 案件會不會移送雲林的分局 法院管轄權跑到嘉義或彰化地方法院 變成我平常在花蓮 如果要開偵查庭或是二次到案的時候要跑半個台灣到西南部呢?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謝謝! 實在不想隨便放過因為有偏激的政治立場就人身攻擊的人 如果有需要再放上截圖吧 麻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4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85707769.A.C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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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容易成案難 你要吉人家最基本的就是你要法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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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他出庭 FB不受理這類的資料調閱 能告成的都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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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公開 你自己就查的到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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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吉人家是看他的所在地跟案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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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醜好吃不好吃等是主觀的不是謾罵不是妨礙名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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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入被認證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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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告人,就不需要考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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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2:36,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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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53, , 10F
要告人還找一堆理由 XD 所以你也嫌麻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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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ZXdvpr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