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妨害名譽這件事

看板LawsuitSug作者 (逆抗抗逆)時間7年前 (2016/08/10 00:13), 7年前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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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最近剛經歷妨害名譽的刑事訴訟,一些小小的心得做個分享。 前言的話可以參考這篇 #1NMMcWEL (LawsuitSug) 過程部分我比較簡略的帶過XD畢竟都跟置底文差不多 其中大家應該會比較想知道的是 如果戶籍地或居住地離提告的地點很遠的話 能不能轉移轄權呢? 基本上我是都沒有轉啦ˊ ˋ 不過爬了一些文之後,筆錄部分應該就是看警察那邊願不願意幫你轉, 有些會有些不會,還是直接打電話過去問最準。 而且筆錄時間我這個案子的承辦員警給我比較大的彈性空間, 所以如果住太遠沒辦法在他通知書上寫的時間到的話, 可以打去跟警察協調一個大家都方便的時間~ 接下來收到傳票到偵查庭部分,以我高雄台北的例子的話,應該是可以寫陳報狀 以高雄為案發地為由轉移轄權,這樣就不用大老遠跑到台北去。 網路訴訟的案例,兩邊都會是案發地,所以兩邊的法院都有管轄權,應該是可以轉。 但是如果你是以居住地或戶籍地為由就不行的樣子 這部分因為我自己行程上很趕所以都沒有轉, 所以也不確定我對我查到的資料解讀是否正確 這部分還請比較熟悉的板友補充。 好了接下來是我想說的重點 其實我這個案子算是告一段落了,檢察官書記官人都很好, 我自己知道這次是因為學生身分,所有人都給我很大的寬容。 但其實,不能仗著還是學生就覺得都會被原諒, 在網路上尤其是ptt這樣一個平台,有時候我們都會跟風或是亂推文 然後想說沒什麼,其實無形中或多或少都在促使某些破碎的發生。 這次的偵查庭上檢察官說了一個例子我覺得蠻有道理的 有時候人家都已經在崩潰的邊緣了,然後你無心的跟風謾罵亂推文 即使你的本意動機都不是針對對方,還是在無形中推了他一把,推到黑暗崩潰中 甚至不小心就殺死一個人。 嘛,這邊讓我想到在幾年前鄉民的正義裡面也有描寫出來,就是湘在頂樓大喊那段 「我要他們知道,他們用PTT,殺死一個女孩子!」 突然好像懂這樣的例子不只是電影,而是我們每天都可能做的事((汗 當然,有時候只是無心,有時候也會有一時的情緒 然後這樣情緒性的字眼丟出去的時候很爽快,但你不會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回來打你 想說的是,我們可以表達情緒可以表示意見, 但一定有更好的表達方式,以更高端的方法表達,除了提高自己的深度 也能避免這些有的沒有的麻煩。 必須承認真的蠻麻煩的,假日又不開庭然後對高雄人真的不太方便畢竟機台都在台北居多 然後如果不幸接到筆錄通知或傳票,也不用緊張到睡不著或每天想之類的 這只會讓自己變成另一個站在邊緣的人XD 不管是不是遇到訟棍, 如果自己沒有錯就為自己辯護到底不要怕,如果自己確實曾經出言不遜 只要拿出態度和誠意道歉,就能免掉不少麻煩的程序,但不要想著完全沒有責任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你就是有錯齁! 最後,這只是我的一些感想分享+懺悔(? 在這個不小心就會成為被告的時代,發言前多想一下屋頂上的湘或是你的高鐵票 就不用成為那個被告囉! -- 最後也感謝這個板提供很多幫助,還有很好的檢察官和書記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90.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70759234.A.140.html

08/10 05:53, , 1F
女生罵仇女仇母髒話有事嗎
08/10 05:53, 1F
其實這也是我要說的,很多時候在我們認為的口頭禪或是沒什麼的言論 在別人眼裡或是社會上的認定,是比較嚴重的言詞。 所以我說,在發言之前多想一下,也許會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08/10 08:41, , 2F
所以後來檢察官是不起訴還是緩起訴?
08/10 08:41, 2F
我文中說告一段落沒說結束XD 到底會不會起訴我,這要看檢察官認為我這篇文章誠意歉意及不及格囉XD ※ 編輯: NiKangKangNi (60.248.122.205), 08/10/2016 09:58:00
文章代碼(AID): #1NgW5250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