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分局筆錄問題請教

看板LawsuitSug作者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時間9年前 (2015/01/19 20:1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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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日前收到分局通知書 案由為妨礙名譽 報到後才知道是在某八卦新聞下推文被告 現在麻煩的是推文為本人借帳號po的 朋友是在分局看到文章才詢問本人是否po推文 確定為本人就留電話給警察然後離開警局 想請教 1.這樣後續做筆錄和開庭沒朋友什麼事了吧 2.警察後來有來電確認推文是否本人所寫已表明無誤 那麼之後通知文書就是寄給本人而不是朋友對吧 3.因為路途遠可以不去分局做筆錄嗎?(該不會這樣就捉人?) 電話中已有請求在居住地警局做筆錄但員警 (不會轉?不想轉?)沒答應還是請本人前往外地分局 那麼之後流程就是兩次通知不到直接開偵查庭? 我在收到偵查開庭單後再寫狀紙聲請移轉管轄? 4.通保法小疑惑 朋友到分局發現警察是有他ID(PTT站方提供?) 和本人IP及身份相關資料(中華電信戶政單位提供?) 所以通保法到底有無保障三年以下刑不得查被告人個資? (想知道通保法通過警察是依那幾條規定還是可以查個資? 新聞+爬文似乎也沒統一說法?(還是真的太笨看不懂?orz) 懇請再解答QQ -- 板主曰:徵求簽名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3.236.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21669644.A.F71.html

01/19 22:15, , 1F
3. /XXXXCAT 小弟覺得四叉大的文蠻詳細的.
01/19 22:15, 1F
文章代碼(AID): #1KlFKCzn (Lawsuit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