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 991 劉明生師 民事訴訟法 期中考

看板LawService作者 (羅克斯)時間13年前 (2010/11/09 02:0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請敘述有關訴訟標的的理論。(20%) 二、乙出售甲一部有功能問題的 A車,致甲受有身體上和財產上的損害,甲將 乙列為被告,於訴狀中記載上述之事實,並主張其得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 請求乙賠償其所受之損害,甲於聲明中表示「請求法院判命被告給付至少 新台幣六十萬元」。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50%) 試問: (一)若法院調查證據後發現甲實際損害額為七十萬元,其是否應告知甲? 法院得否直接判甲七十萬元勝訴? (15%) (二)法院是否要告知甲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存在?若法院不告知, 其裁判是否合法? (15%) (三)若法院提醒甲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存在後,甲依然不將其作 為主張,法院判甲敗訴,其裁判是否合法?(10%) (四)若法院以債務不履行之訴無理由而判決甲敗訴,甲是否可以以侵權行 為損害賠償另提訴訟?(10%) 三、甲於95年2月開車撞到乙,而乙於97年7月載明書狀,以甲為被告,提出侵 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試問: (一)本案件適用何種訴訟程序?若乙雖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卻未於書狀中 載明其因果關係事實,法院此時應如何處理?(10%) (三)若第一審法院判決甲四十萬元敗訴,甲對於其敗訴之部分提出上訴, 而又撤回,其訴訟法上的效力為何?若甲上訴後,又合法撤回其訴, 其訴訟法上的效力又為何?(10%) (四)若法院經過調查後,發現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此時 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得參考僅有條文之法典。 以上為個人記憶所為,錯植缺漏之處甚多,尚請不吝指正。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83.90 ※ 編輯: aa369aa369 來自: 125.227.89.248 (11/11 01:15)
文章代碼(AID): #1Cs3hrI3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