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 972 古承宗師 刑總爭議問題研析 期中考

看板LawService作者 (羅克斯)時間15年前 (2009/04/07 23: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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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有仇外的傾向,計畫前往住家附近的外籍勞工宿舍,將之放火燒毀。該住宅是一 棟綜合用途的大樓,一樓是供作商業用途,二樓以上作為住宅。當甲到達勞工宿舍時, 將汽油倒在一樓的後方,並且點火。他不確定是否當時有人在這房子裡,縱然如此,他 還是出自於極端的仇視想法放任任何可能的死亡結果。短時間內,房屋一樓已陷入火海, 不過最後卻未燒到二樓以上的住宅區。燃燒一段時間後,附近鄰居驚見火勢,立即通知 消防隊。當甲聽到遠處的消防隊的警笛聲,立即陷入恐慌,且逃離作案現場。試問甲的 罪責為何?如果今天放火的標的物是某棟只有一層的樓房,甲在行為時確定該屋屋內沒 有人在,事實上也真的沒有任何人在,甲的刑責判斷是否會有不同?(60分) (2)甲是法律系畢業生,目前正閉關準備國考。他的房東乙因為要出遠門一週,所以這 段期間甲自願幫忙照顧四歲小孩丙,不過萬萬沒想到丙異常驕縱、難搞,甲為了要讓其 嚐點苦頭,所以一早便跑去同學家借住,獨自留丙一人在家過夜,直到隔天中午時間才 回來。甲對自己刑法知識很有信心,認為依照法令或是契約,他本來就沒有義務照顧丙, 所以這樣的行為都還不至於構成遺棄。試問甲是否構成刑法第二九四條第一項之違背義務 遺棄罪?(4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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