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菁英] 第三十三屆大學菁英盃邀請函

看板LawDebate作者 (72.6死胖子)時間17年前 (2006/11/10 1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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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debate 看板] 作者: kuofuchi (有鰒鰭的吳郭魚) 看板: NTUdebate 標題: [菁英] 第三十三屆大學菁英盃邀請函 時間: Thu Nov 9 23:56:06 2006 第三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大學院校辯論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三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九十六年二月三日(六)至二月七日(三)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第二活動中心及法社學院校區(詳情另行公佈) 三、備選題目:題目若有更動以最新網路公佈為準 初賽 我國新聞從業人員應有拒絕作證權 我國應立法禁止使用開放式P2P檔案傳輸軟體(附加定義:以Foxy、BitComent為例) 我國應取消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我國司法審判應引進陪審團制 我國法律教育應採學士後教育 複賽 大學辯論比賽應推廣政策性命題 / 大學辯論比賽應推廣價值性命題 經濟發展應重於文化資產保護 / 文化資產保護應重於經濟發展 台灣的兩岸關係重於國際關係 / 台灣的國際關係重於兩岸關係 四、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九日(六)上午九時三十分於 台灣大學法社學院 法社十六教室 報到,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 會議,請於十二月七日晚上十點前告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代理 抽籤。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本次比賽繳款只限於匯款及ATM轉帳(不提供現場繳交), 請於十二月六日下午五點前匯款至以下帳號 0001006 3328160  戶名:李岳珊 匯款時,請務必以校名為匯款人(不要用私人名字以方便對帳,謝謝)。ATM 轉帳者請務必保留收據於領隊會議時出示。 〈二〉繳交報名表:請於十二月一日(五)晚上十點前E-MAIL至b93302225@ntu.edu.tw 及gullcity@hotmail.com。煩請於信件標題註明「菁英盃報名表、報名學校名」。 內容需包含兩位聯絡人,依以上方式繳交報名費、保證金及報名表後始完成報名, 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六、參賽資格:每隊選手以具有大學一、二年級學籍者為限。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兩千五百元整,保證金每校新台幣兩千元整。 八、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 張維哲 0972356726 裁判長 李佳霖 0920741321                  賽務長 何詠宜 0931268875 九、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台大健言社網頁 (http://www.debate.club.tw/),任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社團網頁上。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6.141

11/10 00:10,
最低低稅負制(基本稅額條例)已經實施 故題目應為 "應取消"
11/10 00:10
※ 編輯: kuofuchi 來自: 61.216.80.188 (11/10 07:51) ※ 編輯: kuofuchi 來自: 61.216.80.188 (11/10 07:51)

11/10 14:37,
借轉到政大外交系辯版喔
11/1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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