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菁英] 第三十三屆大學菁英盃邀請函
※ [本文轉錄自 NTUdebate 看板]
作者: kuofuchi (有鰒鰭的吳郭魚) 看板: NTUdebate
標題: [菁英] 第三十三屆大學菁英盃邀請函
時間: Thu Nov 9 23:56:06 2006
第三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大學院校辯論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三十三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九十六年二月三日(六)至二月七日(三)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第二活動中心及法社學院校區(詳情另行公佈)
三、備選題目:題目若有更動以最新網路公佈為準
初賽
我國新聞從業人員應有拒絕作證權
我國應立法禁止使用開放式P2P檔案傳輸軟體(附加定義:以Foxy、BitComent為例)
我國應取消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我國司法審判應引進陪審團制
我國法律教育應採學士後教育
複賽
大學辯論比賽應推廣政策性命題 / 大學辯論比賽應推廣價值性命題
經濟發展應重於文化資產保護 / 文化資產保護應重於經濟發展
台灣的兩岸關係重於國際關係 / 台灣的國際關係重於兩岸關係
四、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九日(六)上午九時三十分於
台灣大學法社學院 法社十六教室 報到,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
會議,請於十二月七日晚上十點前告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代理
抽籤。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本次比賽繳款只限於匯款及ATM轉帳(不提供現場繳交),
請於十二月六日下午五點前匯款至以下帳號
0001006 3328160 戶名:李岳珊
匯款時,請務必以校名為匯款人(不要用私人名字以方便對帳,謝謝)。ATM
轉帳者請務必保留收據於領隊會議時出示。
〈二〉繳交報名表:請於十二月一日(五)晚上十點前E-MAIL至b93302225@ntu.edu.tw
及gullcity@hotmail.com。煩請於信件標題註明「菁英盃報名表、報名學校名」。
內容需包含兩位聯絡人,依以上方式繳交報名費、保證金及報名表後始完成報名,
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六、參賽資格:每隊選手以具有大學一、二年級學籍者為限。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兩千五百元整,保證金每校新台幣兩千元整。
八、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 張維哲 0972356726
裁判長 李佳霖 0920741321
賽務長 何詠宜 0931268875
九、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台大健言社網頁
(http://www.debate.club.tw/),任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社團網頁上。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6.141
→
11/10 00:10,
11/10 00:10
※ 編輯: kuofuchi 來自: 61.216.80.188 (11/10 07:51)
※ 編輯: kuofuchi 來自: 61.216.80.188 (11/10 07:51)
推
11/10 14:37,
11/10 14: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