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自由拒登的讀者投書

看板LawBadminton作者 (29518)時間20年前 (2004/08/22 22: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三天前,一時心血來潮,寫了一篇讀者投書,無奈主編不喜歡 有興趣的看看吧 修憲應增訂「我國對外得簡稱台灣」 連日來看奧運棒球比賽,令人感到最無奈或氣憤的,倒不 是輸球或失誤,而是好好的一個國家代表隊,以「中華台北」 之名出賽。 文獻上說,「中華台北」是國民黨時代為了重返奧運所做 的不得已抉擇,然此名稱自此幾乎成為我國的「代表號」。無 意批判過往執政黨的決定,但長久以來,建議更名或正名的呼 籲不絕於耳,政府總以國號為中華民國、國際現實如此不得不 然搪塞我們,沒有表現一些努力給國人看;政黨輪替後,急於 掌權而空轉政府者,也懶得做此吃力但有益的事。既然根源是 憲法的限制,就謀求從憲法予以解套。 我建議,可以在憲法第二條加上第二項,「我國對外得簡 稱台灣」。乃基於以下幾點政治上與法律上的理由: 1. 讓總將「依法行政」掛在嘴上的政府沒有藉口。憲法明白賦 予你對外可以用台灣之名行事,國際上不接受,你可以哭著回 來告訴國人,國人給你當後盾。 2. 國民黨不也改變論述,說「中華民國就是台灣」,連反對黨 都不再與政府唱反調,做起來應該無窒礙難行之處了吧! 3. 未更動憲法中具本質重要性為規範成立基礎者,而形成憲法 破毀。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既根基並施行於台灣及其附屬島嶼、 澎湖、金門、馬祖,主權之產生由之而生,其對外之名衡諸本 國之處境,代以得表彰該主權的名稱,不違國民主權原理。 與其在政治上求諸畢其功於一役之正名,倒不如嘗試務實 地解套。希望自此每一個四年之後,國家隊的出征,均能讓我 們了無遺憾地加油,而非在心裡存在一個「X」字的助威吶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9.192
文章代碼(AID): #11AA-EYA (LawBadmi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