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CNloler申訴Stock板板主yoche2000案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2年前 (2021/09/13 23:54),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主旨:CNloler申訴Stock板板主yoche2000案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10913-0 主文: CNloler申訴 Stock板板主 yoche2000水桶與退文判決 一案維持板主原判,訴求駁回。 另在此告知申訴是採取證據與舉證攻防,對人的貶抑或    攻擊,無謂地列舉無直接相關的人事物並無益於申訴程    序;另申訴日為2021/09/04,是在板務看板 《StockPi    cket》給出終判的2021/09/06之前形成越級申訴,但基    於減輕申訴人負擔考量上,小組予以推文與信件輔導申    訴者待完成程序後使得申訴,請務必詳閱看板 《Stock    Picket》的板規,勿再次違反規定。 申訴人CNloler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1/09/13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CNloler板友訴由為對 yoche2000板 主引用板規 4-6-2水桶30日和 4-0退文處分而衍生 認為對認定標準與板規引用有所不服。本小組經檢 視相關規定,板主答辯與判例證據整理判決如下。 三、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 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合先敘明。 四、經查申訴文 #1XCRiUKt (StockPicket),關於板規 4-6-2與 4-0都未達到改判標準;yoche2000 板主 答辯文#1XDvzxzT (Law-Service) 整理說明相關理 由與邏輯,內容與 Stock板板規無衝突;國家認同 實屬政治議題符合 4-6-2之要旨無須爭辯其餘之情 形。另申訴人曲解板規欲以不適用而開脫,並以板 主認定偏差進行申訴,經客觀程序觀察上可見經過      檢舉人檢舉,當值板主判決;經申訴後板主群合議      討論,無一人獨斷偏頗的情形,事實與訴由矛盾。 綜上所述申訴駁回如主文,另附帶程序與申述建議      。 證據: CNloler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XCs43qy (Law-Service) [申訴]不服stock板主yoche2000的判決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30757123.A.D3C.html 作者 CNloler (緣妙不可言)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不服stock板主yoche2000的判決 時間 Sat Sep 4 20:05:21 2021 ─────────────────────────────────────── stock板原文文章代碼: #1XCCS3xW stockpicket板申訴文章代碼: #1XCRiUKt stock板公告文章代碼: #1XCiC2HR 原貼文以及與原判決板主郵件記錄稍後會以證據的形式在組務板看板貼出 爭議點: 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意味著我國將擁有五個證券交易所,這將更好的幫助人民幣走向 國際,讓國際資本走入中國。 板主認定評論中的“我國”兩個字挑起國家認同議題,故對我進行處罰。 對原判決板主的質疑: 先說板規部分,該板主是以違反板規4-6-2和4-0對我進行處罰。 板規原文如下: 4-6-2.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30日。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情況惡劣者,以4-0 加重處份。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惡劣行逕或一年 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我不認為我貼出的文章是政治文,僅僅以心得/評論就認得我這屬於政治文我認為不合理 。並且,心得/評論部分我未提及任何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談及的內容也符合股票 板板旨,未達到觸犯板規4-6-2的前提條件。 至於引戰的部分,板規中有對引戰做出明確定義: 4-5-1.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我不認為我的心得/評論有對任何族群有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當中任 何一種行為。此前已經在與原判決板主的信件溝通中質問過這一點,截止至我發出這篇申 訴的時刻,未收到原判決板主針對這一點的答復。若小組長或群組長認為我的心得/評論 符合引戰的定義,請明確指出來。 再來說說原判決板主的公正性,我認為該板主有著很強的意識形態,在此次判決中明顯將 個人的意識形態代入到判決中。 → yoche2000 : 我身處敵營阿 在辦公室都被統戰 owo 09/04 11:45 ※ 編輯: yoche2000 (202.82.130.117 香港), 09/04/2021 12:02:20 上述推文來自判決公告第39樓,從中可以看出該板主對中國大陸有著很強的敵對意識形態 ,同時本次判決又是以挑起國家認同議題為由對我處罰,該板主是否具有公正性由此就可 以看出。 原判決板主給我的回信中有提及: 過去很多針對疫苗的議題都是在板上從未發過文的 那些我都一個一個退文了 我和他們一樣也是第一次在股票板發文,根據板規中處分累進原則的規定: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我認為該板主在我本次貼文以及合理懷疑他回復給我的信件中提及的疫苗議題的處理上執 法尺度過重,在本組務板我也有看到有人發文質疑該板主判決過於主觀(文章代碼:#1X7FX REI),再加之該板主本身的強烈的意識形態以及無法做到絕對的公平公正,建議小組長或 群組長對該版主是否能繼續任職stock板板主職位做出必要的評估。 我的訴求: 撤銷原判決板主對我的所有處罰,恢復被刪除的貼文(若無法恢復則允許我重新在看板po 出),自水桶之日起到解除水桶之日按一天1P幣的標準做賠償,並請求小組長或群組長對 該版主是否能繼續任職stock板板主職位做出必要的評估。 ※ 編輯: CNloler (117.136.79.142 中國), 09/06/2021 14:12:15 看板《StockPicket》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XCRiUKt (StockPicket) [申訴] #1XCCS3xW (Stoc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0649118.A.537.html 作者 CNloler (緣妙不可言)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申訴] #1XCCS3xW (Stock) 時間 Fri Sep 3 14:05:16 2021 ─────────────────────────────────────── 欲申訴文章代碼: #1XCCS3xW 原判板主: yoche2000 申訴說明: 首先聲明,我本人無意引戰,評論部分的內容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惡意解讀並放大,他們 才是真正引戰的人,板主為何不去水桶他們呢?即使是檢舉人,檢舉時也只是說恐有引戰 之嫌,並未完全認定是引戰。板主是不是認為消滅提出問題的人,問題就不存在了? 關於評論的內容,我只是說出了事實而已。嚴格按照兩邊憲法規定,無論是中華民國還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算上北京證券交易所後難道不是5個嗎?至於其他人對這件事情的解讀 ,我不做評論,尊重他們的言論自由。 再者,違反板規4-6-2是水桶30天,請問板主退文的處罰引自哪一條規定? 本文是我在股板的第一篇貼文。按照板規中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直接判罰我一個月(30日)+退文,是不是太嚴重了?況且我這算不算引戰,連檢舉人都不 是特別肯定。 最後,請板主排除其他人對我的評論的看法以及我的身份信息(手機型號、發文IP)等影響 ,重新評估我的評論算不算引戰,我不希望股板成為“文字獄”盛行的看板。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RVL-AL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04.64.134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0649118.A.537.html

09/03 21:42,
文章格式"欲申訴文章代碼"遺失 請補上
09/03 21:42
※ 編輯: CNloler (119.139.136.216 中國), 09/04/2021 08:49:42

09/04 11:51,
我認為申訴不成立 以下是原因
09/04 11:51

09/04 11:52,
0. 不看IP, 不看ID, 不看手機型號 (你不說我還沒想到)
09/04 11:52

09/04 11:53,
1. PTT是設在台灣/中華民國學術網域下的論壇
09/04 11:53

09/04 11:53,
2. 根據台灣/中華民國法規設立的交易所僅有 TWSE
09/04 11:53

09/04 11:54,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設立的交易所有 深滬港
09/04 11:54

09/04 11:54,
4. 台灣/ROC對 TWSE 有直接管理權 PRC沒有
09/04 11:54

09/04 11:55,
5. PRC 對深滬港交易所有直接管理權 台灣/ROC沒有
09/04 11:55

09/04 11:56,
6. 綜合以上 不管"我國"是指哪個政府 把兩個政府轄下交
09/04 11:56

09/04 11:57,
易所合起來算不符合邏輯、沒有法源依據
09/04 11:57

09/04 11:58,
實際上,就是兩個政府各自治理兩岸,這是現況事實
09/04 11:58

09/04 11:59,
7. 若自認沒有引戰意圖 往後請多加注意
09/04 11:59

09/04 12:00,
無心之過亦為過 這裡不是中國 "文字獄"是你想多了
09/04 12:00

09/04 12:02,
8. 針對退文,我漏寫了 4-0,等等補上
09/04 12:02

09/04 12:05,
我這邊申訴不給過 三位板主要有兩位同意才算申訴成功
09/04 12:05

09/04 12:05,
等其他板主表達看法
09/04 12:05

09/04 12:36,
補充:我的鋪給過世維持原判的意思 4-6-2 4-0
09/04 12:36

09/05 01:00,
不論原PO之政治立場、IP等,可於評論小心規避字眼
09/05 01:00

09/05 01:01,
且原文新聞內容無提及「我國」字眼,五個證交所應為申訴者
09/05 01:01

09/05 01:08,
本身之評論,即使無心但仍滿足4-6-1、4-6-2之標準
09/05 01:08

09/05 01:10,
板主本身有裁量權自由,對原判觸犯板規無意見
09/05 01:10

09/05 01:11,
惟根據過去政治文判定標準,及使用者為初次在股板發文
09/05 01:11

09/05 01:13,
個人認為4-0可酌情取消,以上。
09/05 01:13

09/05 21:02,
那就4-6-2 的部分不便 待Assisi板主對4-0 的部分表態
09/05 21:02

09/05 23:48,
本看板設立於中華民國國立台灣大學下轄伺服器
09/05 23:48

09/05 23:50,
綜觀此板友於站上屢次發言紀錄 我建議維持原判決
09/05 23:50

09/05 23:50,
鬧版行為成立
09/05 23:50

09/05 23:51,
建議板友可至微博等更適合的網路提供服務討論
09/05 23:51

09/06 00:36,
那就結案 4-6-2 4-0 維持原判
09/06 00:36
yoche2000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XDvzxzT (Law-Service) R: [申訴]不服stock板主yoche2000的判決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31035259.A.F5D.html 作者 yoche2000 (黃埔梨納斯)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申訴]不服stock板主yoche2000的判決 時間 Wed Sep 8 01:20:56 2021 ─────────────────────────────────────── 最近比較忙 所以就簡單回答 1. 違反“我國”兩個字挑起國家認同議題這點是判決的核心。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台灣認同差異,也確實引發論戰。 本身有引戰的空間,也有引戰的事實。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台灣,國家認同議題屬於政治議題。 兩個政治個體間關係特殊,但不論是一國論兩國論,這都屬政治議題。 3. 綜合以上,既屬政治議題又有引戰成分,應當以 4-6-2 判決。 對於 4-6-2 判決,在看板申訴階段,三位板主都對此判決表達認同, 顯示這個個案符合本板判定政治引戰的標準。 4. 申訴人舉出的初犯並不是可以減刑的理由,反倒是加重處分的依據。 自去年起本板常常有"過路客"未看熟板規就發文推文,容易造成違規。 又因人多,加上一些敏感議題,常常會有惡意違規的情形發生。 對此退文是本人身為板主主觀認定的加重,且僅退文,未對刑期做增加 在看板申訴階段兩位板主認同 4-0 判決一位板主持中立意見。 5. 申訴人提出的IP、手機型號等,都是假議題。 本案件在認定上都是以違規事證作為判定依據,其餘都不參考。 就算申訴人是中國人,不了解台灣論壇的風氣,也不影響其違規的事實。 6. 申訴人申訴指控我的發言,直接假設我的政治傾向,質疑我的判決; 卻又要我不要因為他的言論、思想、IP;手機型號等影響我的判決,真的是很有趣。 這些都和判決無關,不影響違規事實,不該也從未被列入判決考慮因素。 7. 申訴人剛到股板未注意板規,被板主提醒後還逕自跳過看板申訴程序, 直接送交小組申訴,視板規、組規為無物,依舊不把規定當一回事, 我其實認為我 4-0 只退文沒加重還判輕了。 /*小組刪節引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82.130.117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31035259.A.F5D.html 所爭之文章節錄版 文章代碼:已刪除 作者 CNloler (緣妙不可言) 看板 Stock 標題 [新聞] 習近平:未來將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 時間 Thu Sep 2 20:43:45 2021 ─────────────────────────────────────── /*小組刪節新聞原文*/ 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意味著我國將擁有五個證券交易所,這將更好的幫助人民幣走向 國際,讓國際資本走入中國。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RVL-AL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39.136.216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30586627.A.EE0.html 所爭之公告節錄版 文章代碼(AID): #1XCiC2HR (Stock) [公告] 09/04 處置名單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30716674.A.45B.html 作者 yoche2000 (黃埔梨納斯)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09/04 處置名單 時間 Sat Sep 4 08:51:11 2021 ─────────────────────────────────────── /*小組刪節*/ [2] #1XCCS3xW 4-6-2 4-0 /*小組刪節*/ 09/03/2021 10:40:04 yoche2000 暫停 CNloler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4-6-2 /*小組刪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82.130.117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30716674.A.45B.html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VjrG4lR (Stock) [公告] Stock 股票板板規 V3.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05850116.A.BDB.html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4-6-2.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30日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B.StockPicket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X9w_XAG (StockPicket) [公告] StockPicket 板規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29990881.A.29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92.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31548466.A.EC0.html
文章代碼(AID): #1XFtGox0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