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股板申訴

看板Law-Service作者 (唯一支持蔡英文)時間3年前 (2020/09/06 01: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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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lueBird5566 信箱] 作者: BreezeCat (微風) 標題: Re: 股板申訴 時間: Sun Sep 6 00:22:33 2020 ※ 引述《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之銘言: : ※ 引述《BreezeCat (微風)》之銘言: : : 感謝你的來信 : : 首先說明違規與處份規範 :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 :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 :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 :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 :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 : 基本規範就是採一文一罰 : : 因此當在巡視板面或板友檢舉時 : : 只要有兩篇以上於追溯期30日內的違規文章 : : 就會累進至警告處分 : : 而對於你所引述的判例 : : #1VIZkjpA (Stock) : : 應解釋為對於4-0的加重處分,需避免違規者與未受警告的前提 : : 直接被加重為水桶十年,致使其無改過機會 : : 此為體現板規應為 : : 規範板友行為維持看板運作 而非以處分板友為目的 : : 之設立原則 : : 並非你所言連續犯與累犯之差異 : : 因此不應擴大套用於 : : 於追溯期內 有兩篇違規文章而需公告警告的狀況 : : 若有任何疑問 歡迎再次來信詢問 : : 股板板主 BreezeCat :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 4.0有明文規定4-1至4-10為初犯的裁量標準 : 並說明若為鬧板、惡劣行逕等情況下,即使是初犯,板主亦可加重處份 : 換句話說這是避免有人利用自己初犯的身份來惡意鬧板, 板主卻只能刪文處理 : 所以增設的條款,讓板主對於初犯者可視情況加重處份 : 但是板規並未聲明板主可以減輕處份 : 也就是說,按照板規,所有違規者的處份應該都是「一文一罰」「累進」為基本量刑 : 然後惡意鬧板的,板主可以往上加,加到退文或者加重處份。 板規設立並非以處分板友為目的 板規4-0是給予板主加重處分的依據 而非反過來限制板主的量刑權力 因此應解釋為:特定狀況下,板主可以(得)加重處分,而非板主必須加重處分 : 然而werqq已多次違反板規 : 1 ! 9/12 eyespot □ [公告] m4vu0 wangkaikai werqq違反板規4-4 水… : ● 2 ! 3/12 eyespot □ [公告] werqq daisybubble open100 警告一次 : 第一篇公告是2018犯的,姑且不論 : 第二篇卻是2020/3/12的公告 : 已被eyespot警告過一次 : 並非所謂的初犯 : 即使是初犯也無所謂 因為板規並沒有說初犯可減免 只有說惡意可加重 : 但是既然不是初犯 就更說不上什麼「沒給對方改過的機會」 : (都被警告兩次了) : 那麼更應該按一般的板規處理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 按照板規4,werqq 違規3篇,應累進至水桶十年 werqq的案件,確實有依照累進制加重處分 從原先個別違反1-1-6的4-1砍文處分 提高至水桶一個月 : 再次提醒 : 1、板規並沒有訂「一次處份,板主可給予當事人改過的機會」 : 或「初犯可減免處份」 重申此為體現板規應為 規範板友行為維持看板運作 而非以處分板友為目的 之設立原則 板規的加重處分是給予板主必要時的適當依據 並非反過來限制板主量刑權力 而於werqq一案中,亦確實有加重處分 因此werqq一案之處分並無違反板規 : 2、werqq先前就被eyespot板主警告過兩次 : 並沒有『為給予當事人改過機會』云云的理由 : 若被警告過2次又違反3篇可以改過 : 我只被一次處份 就直接累進到警告? 這說不過去哦 由於對werqq一判例的解釋如上述 因此該判例並不能延伸至 當於追溯期內有兩篇違規文章時 不能給予警告處分 若還有疑問歡迎再次來信 或至組務板 Law-Service 依正確程序進行申訴 由小組長對相關判例進行裁決 股板板主 BreezeC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34.180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ueBird5566 (111.71.8.103 臺灣), 09/06/2020 01:57:03
文章代碼(AID): #1VKz5mv7 (La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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