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生育保健法草案...
我目前只看到這個(在女人健康網找到的)
比較清楚說明"現"況的,但我還是覺得很模糊...
看了其他依些討論,我覺得我還是沒辦法真心連署
我覺得"三天"其實不壞(六天有點久),
如果是真的很專業也很友善的"諮詢"(多一點意見啊)的話。
如果是"思考",就等於認為孕婦在之前沒思考過我是完全不同意這種名稱的。
可是我決更重要的是...像結扎或墮胎需要配偶或父母簽署這問題,
還有已婚未婚未成年是否都需要其他人同意或專業諮詢
配套措施(教育、諮詢中心)等等...
因為我之前都沒辦法去參加論壇,在網路上也沒搜到清楚的資料...
有沒有更清楚一點的東西...關於這法案。
修法現況:
目前生育保健法各版本的現況如下:
一、政院版:在多次更名後,行政院版目前亦更名為「生育保健法」,並於2003
年8月27日送院會討論,但衛生署長陳建仁署長主動撤回,表示將在一個月內重新修訂,
重新送至行政院。其後在陳其南政務委員所召開的會議中,台灣女人連線前理事長黃淑英
提出為顧及「生命權」與「身體自主權」,建議懷孕三個月內的婦女應有人工流產的選擇
權,而行政院亦依照其建議修改其優生保健法。在經由多次的討論後,行政院衛生署於
2005年提出了最新的優生保健法版本-目前亦改名為:生育保健法。草案中規定婦女如要
實施人工流產不需由先生同意,但需告知先生,並經由強制諮商及五日思考後,才可依其
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二、婦女團體的生育保健法在經由婦女團體多次的討論與修改條文後,將於本會
期請黃淑英立委送入立法院。
三、宗教團體版目前由林岱樺立委於2004年9月代為提案並通過一讀並已經交付衛
環委員會。此版本將現行條文第九條第六款之規定增加墮胎前六日的思考期以及強制輔導
諮商。
四、楊麗環立委亦提出了優生保健法的修正條文,除在人工流產前加入六天思考
期及諮商、嚴格限制了人工流產的條件,並增加了生育補助、托育設備及育嬰津貼的給付
等,另外,在楊委員的版本中特別將「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新增至優生保健法。
http://www.twh.org.tw/11/02.asp
這很久以前的資料啊(我找資料的能力很弱啊 囧)...光看團體聲明,我無法下判斷的。
希望有其他清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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