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版主cutejoanna水桶判決過當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sofa89)時間3年前 (2020/10/19 22:36), 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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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您好: 讓我重新對本案是由說明一次。 本案起因於2020/05/15所開之團,#1UlfWP5J (BuyTogether) 本團於05/16截團,07/23團務徹底結束。 然而本人在10/17開另一團時, 版主才赫然發現05/15那一團我加收購買袋子的費用, 判定違規並以超收事實既已成水桶一個月,並刪除新的團購文。 依版主所言,「只有尚未成團或截止不久的才會鎖文修正」 因此當事人A若在截止不久被發現並鎖文,便有修改的機會, 但當事人B若在截止很久後才被突然發現,就會被直接執行水桶, 即使A、B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犯。 故而從這裡我最初所衍生出的問題是, 1. 為何程序上監督管理的瑕疵卻影響到後續的刑責執行? 執行的程序不一致是否合理,為何A能有緩刑,但B卻不能有緩刑? 此處請聚焦在我所提問的程序執行問題。 (此處當事人B有緩刑的前提下,是在從未接到團員提醒並拒絕依法行事的狀態下) 另外,酌情減輕刑責的天數量刑是否有依規? 2. 是否該給團購文章設立詳閱審議期的期限? 合購版每天有非常多的案子,我也認同版主確實辛苦, 一個團從開團到截團可能迅雷不及掩耳一下子就成了, 版上人力不夠,實難盡到每篇在截團前就詳閱勸戒之責, 但在於發文開團的本人立場而言, 發文當下我認為此團的規則沒有問題才發出, 後續沒有人提出問題,也沒有被託夢, 自然我也不會靈光一閃突然去查閱版規並發現有違規之處。 然而如今我要開團,就突然變成了個犯罪者,說有多錯愕就有多錯愕, 當然不知情不代表無罪,如今局面部分是因我個人疏忽所致,我認罪, 可是我同樣也覺得冤枉,畢竟我一開始就有說要收費,也不是後來才突然更改規則, 且在我收到貨並寄出的這兩個月都沒問題, 試問究竟有多少人兩個月過去,還會覺得版主從沒看過自己的團購文呢? 雖說人力不足造成無法詳盡監督, 溯及既往同時造成我如今無法開團的權益損失, 可是人力不足並非我的責任,我也無法改善, 故而為了避免有像我一樣天真的人, 看到在我後面發的文有被版主處理,但我的文章沒有, 所以以為沒問題一路走下去,結果最後卻跌坑, 我認為版規上也應有基本保障發文者的部分。 最後,雖然我覺得已經不重要了, 但造成本案事由的加收費用已在昨日全數退回到各團員的帳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80.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radeCente/M.1603118182.A.D4D.html

10/20 22:03, 3年前 , 1F
退款相關資料請再站內信提供資料以供減輕水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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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不能超收是主購最基本的,只有水桶一個月而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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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申訴吧~因為你確實在處理團務的過程有瑕疵。我以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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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雜費,也被桶過,我有在期限內推文雜費,也沒超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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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彩虹也桶我,原因是格式不對,最後我也認了,因為自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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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主購,就要自己衡量能力,如果過程無法完全符合版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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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做好被水桶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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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還覺得不開心,可以去查我開的東欣化工團,看看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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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被水桶的,也許你會比較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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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沒想到替喬安娜勸你不要申訴,結果反被喬安娜桶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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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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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紙箱13元公開可查到的價格,雜費不夠用,收紙箱費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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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超收,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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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到當初送審的信件了,我有寫ez團員需加收13元紙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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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彩虹看過信件後,審核通過我開團,三年後,喬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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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失當桶我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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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封送審的信,喬安娜也有收到,如果不知情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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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有收到,也知道小彩虹通過,現在桶我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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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審核通過的信,已經轉給喬安娜了,因為信件內容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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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資,所以暫時不轉貼到版上申訴,希望喬安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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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08, 3年前 , 21F
看清楚&查清楚再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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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有人戰喬安娜沒當過主購卻當板主的事,我當時挺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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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15, 3年前 , 23F
狠狠的嗆他了,這次的主購,雜費10元夠買3元小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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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17, 3年前 , 24F
超收被水桶,我也勸他主購處理過程有瑕疵,就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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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18, 3年前 , 25F
結果!我加收紙箱13元,經過小彩虹同意,妳三年後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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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37, 3年前 , 26F
如果我審核通過的信件刪了,是不是今天的水桶就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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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2:37, 3年前 , 27F
不就還好我沒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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