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eautyMarket對於營利行為定義不周及懲 …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想飛的季節~)時間14年前 (2009/12/10 00:17), 編輯推噓6(605)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您好:   日前在BeautyMarket發表一篇文章賣乳液,乳液兩罐的優惠是699,   其中一罐欲售出,除以二之後無法除盡,故以四捨五入計算為350,   另外,如果需郵寄,須負擔70元之運費(便利箱),然昨天卻收到   板主coocean寄來的劣文通知,並馬上水桶一個月。   我想申訴的是:   1. 板主的「營利」定義何在?顯然的,加上車馬費用,我並沒有獲   得什麼利潤,又純粹是為了方便計算,故以四捨五入計算,試問:若   是營利,那賺這0.5元,能夠做什麼呢?連打次電話都不夠。   2. 又針對板主的懲處,太過於嚴苛,第一次在這個版上發文,板主為   了遵守「買低賣高」的原則,也不斟酌所犯情節之輕重,旋即發文水桶。   如果,一個商人,0.5元也算賺錢,那天下的商家早就餓死了,原先純粹是 想找個人一起分攤另一罐乳液,因為真的用不完,相關緣由,在所發的文章 當中已有清楚說明,我的誠實,問心無愧。 現在也不強求要賣出去了!只是想為自己爭取一點公道。 尤其在和另一位網友huiminyu跟版主申訴時,竟然得到:   ptt是學術平台   不可營利   若對判決有爭議請到組務版申訴   我相信你會得到一樣的回答 什麼樣的行為是營利?斤斤計較數字,就能夠說明一切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27.142 ※ 編輯: Claire3 來自: 140.115.227.142 (12/10 00:24)

12/10 09:16, , 1F
之前已經規定過了0.5也算營力啊@@
12/10 09:16, 1F

12/10 09:16, , 2F
只要通融了0.5 就會有人說1元沒什麼
12/10 09:16, 2F

12/10 09:17, , 3F
而且之前有人鑽這漏洞 0.5營利賣100樣@@
12/10 09:17, 3F

12/10 09:18, , 4F
所以版主判決算無誤了-.-
12/10 09:18, 4F

12/10 09:59, , 5F
建議把"無條件捨入"寫入板規裡明訂吧,以杜絕此類紛爭 = =
12/10 09:59, 5F

12/10 10:00, , 6F
去 (上行打錯字 XD)
12/10 10:00, 6F

12/10 10:29, , 7F
板規裡是禁止買低賣高 如果進位就明顯比買價高了
12/10 10:29, 7F
  非常謝謝各位的指教,就實情而言,還是不合板規,   而且沒有看清楚相關規定,是沒有任何理由的,   所以在此向板主以及相關人員道歉,對不起!   但是針對這個板的規定,還有一些建議。我有到BeautyMarket的精華區查看以前   的文章,發現像這類的情形層出不窮,加上最近這幾起,是否顯示規定和一般大   眾的認知有所不同呢?以一般商店為例,例如在屈xx購買打折商品,有時候會   遇到無法以整數計算的狀況,店家往往是會四捨五入的;又以我們研究室為例,   影印是單面一張1元,雙面1.5元,一定會遇到不是整數的狀況,這時候也是以四   捨五入在計算,就連平常同學之間合購東西,要分攤運費時,也多以四捨五入計   算。今天會發生這樣的問題,表示一般人的認知是如此。就像上面同學說的,要   不要把「無條件捨去」列入規定?或者採取之前有人說的,通融1塊錢以內的。實   際上,如果加入購買的車馬費用等等,賣家並沒有任何獲利,相信大家的數學都   比我好,也很佩服板主,要花這麼多時間檢視大家的拍賣,這個工作很耗眼力,   也不是一般人能夠勝任的,太辛苦了。   另外,針對所提的第二點,我知道「國有國法,板有板規」,沒有事先看清楚相   關規定,事後再來申訴懲罰過重,這也是不對之處。但有個建議,如果先發文警   告,請賣家修改,再給水桶,是否會讓被處罰的人比較服氣呢?有的人可能是初   犯,有的人可能很多次,情況不同,是否能夠做出適度地調整呢?因為在跟相關   人員申訴時,往往收到的是「重申規定」的回應,這對被水桶的人而言,首先是   「劣文」、接著又背負「營利」的壞名,不好的情緒一定會高漲到極點,這樣是   否會傷了彼此的和氣呢?也會讓人難以服從相關的規定。   以上是對這個板的一些建議,可能還有不夠周全之處,也請指教,我能接受這樣   的判決,回覆意見也到此結束,不會再有任何回應,謝謝!    ※ 編輯: Claire3 來自: 140.115.227.142 (12/10 17:19)

12/10 20:07, , 8F
覺得可以把無條件捨去以文字寫入板規,或是以實例註明,
12/10 20:07, 8F

12/10 20:07, , 9F
否則已經看到這類爭議好幾次了... 給板主參考囉。
12/10 20:07, 9F

12/11 00:49, , 10F
可以把版規看清楚 版規修改時 會參考意見 但目前不會更動
12/11 00:49, 10F

12/11 00:49, , 11F
版規 也請大家去各版都要先看板規後再PO文
12/11 00:49, 11F
文章代碼(AID): #1B7ysiLL (L_TradeCen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