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GossipPicket 板主 lwt501cx 判決 (D)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finhisky)時間1年前 (2022/08/25 12:38), 1年前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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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finhisky 看板板名:GossipPicket (Gossiping) 被申訴人:lwt501cx 申訴訴求: 1. 依組務判決改判 2. 八卦板主群就照片之政問標準不一,亦未統一遵照組務最新案例之判決內容, 請小組長依規定調解板主間爭議,統一張貼照片何種情況會構成政問之判罰標準。 申訴內容: 本人檢舉八卦板文章 #1YzZjtee #1Yzc5bxa #1Y-CFURH (Gossiping) (證01、02、03) 違反政問(照片)之板規 該檢舉文 #1Y-r89Hu #1Y-rUFzt #1Y-rWzpZ (GossipPicket) 經板主推文判未達 (證04、05、06) 以上3篇 板主均已"沒有問"等類似理由判未達 但 #1YsLV_RK (L_TalkandCha) 判決已說明 張貼與政治相關的圖片即為政問,故應不需考量簽名檔有沒有問 因板主判決違反上級組務就政問(照片)之判決 #1YsLV_RK (L_TalkandCha) 經站內信溝通未果,提起本件申訴 (證07) #1YsLV_RK (L_TalkandCha) 四.組務判決內文: 1.根據板規,簽名檔視同內文,使用者於簽名檔放置多張政治人物的圖片 因此視為政問 2.根據#1V6bgVY2 (Gossiping)過往判例,內文張貼與政治相關的圖片即為政問 3.若板主有他案標準不一之情事,應由該案檢舉人/被檢舉人提出申訴,板主亦回文說 明。唯此案與他案無直接相關,故不另加著墨。 ----------- 相關案件統一補充: 本次多件申訴政問(照片、影片)相似案件 目的在於請八卦板主、小組長釐清 下列八卦板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Yi6-qsY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779092 政問+板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55730100.A.DA2.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1152840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當初u、M、f 板主意見不同,M板拿判例獨自決定判罰 代表板主間就照片政問的標準不一 該案經Q小組長判決後,u、l板主多次未依照組長判決標準,仍採自己看法 代表即使有組務判決,板主仍未能統一標準,板友無所適從 為免判罰不公,提起本次申訴 請組長調解板主間就板規、判決之解讀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200.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61402323.A.A18.html

08/25 13:45, 1年前 , 1F
這三篇連簽名檔都沒有啊幹
08/25 13:45, 1F

08/25 13:53, 1年前 , 2F
直接內文貼照片啊
08/25 13:53, 2F

08/25 13:53, 1年前 , 3F
簽名檔都不能放了,何況內文
08/25 13:53, 3F

08/25 14:02, 1年前 , 4F
但那是回文捏,回文一堆人會講政治話題了
08/25 14:02, 4F

08/25 14:03, 1年前 , 5F
最大的問題還是能不能引起提問討論
08/25 14:03, 5F

08/25 14:42, 1年前 , 6F
當初那篇申訴人說沒有"討論",組長判決
08/25 14:42, 6F

08/25 14:42, 1年前 , 7F
不管你有沒有討論,貼了就算政問
08/25 14:42, 7F
※ 編輯: finhisky (106.64.162.185 臺灣), 08/25/2022 21:34:47
文章代碼(AID): #1Z1lpJeO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