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q347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嘻嘻)時間2年前 (2021/08/01 17:25), 2年前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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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sos007sos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q347 申訴訴求:取消水桶六個月及取消退文 申訴內容: 1.本案違反正常程序判決與執行: 該版主依八卦版版規第七條判定原文為引戰, 自行檢舉後擅自自行判決、自行執行水桶及退文未符合板規程序, 依八卦版版規第七條、第十七條及八卦檢舉版第十條規定, 未取得版主群之判決,並違反八卦版規私自處理版規七文章, 理應該判決自始無效。 八卦版版規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第十七條:〔檢舉相關〕 (節錄) ‧ 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侵權行為及板規七之檢舉,被侵犯當事人需於八卦檢舉 板Gossippicket實名提出檢舉,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 若要檢舉違反板規七攻擊特定族群者(包含發文與推文),一定要到Gossippicket檢舉 不得私信檢舉,板規七相關文章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註:板主不得私自處理違反板規七相關文章,一定要在檢舉板共同判決。 八卦檢舉版版規 第十條 爭議案件申訴辦法 (節錄) ‧八卦板板規七之違規檢舉後一律列為爭議案件,交由板主共同裁決, 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2.該版主未表明原文是涉及版規七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之引戰: 該檢舉文是由該版主親自檢舉,未表明係針對特定人物、使用者或是特定族群 之引戰,若是針對特定人物、使用者引戰之檢舉依八卦版規第十七條規定, 應由當事人於八卦檢舉版實名檢舉,若該版主為當事人,理應依八卦版規第二十條 ,需利益迴避,不得擅自判決及處置,原判決自始無效;若是針對特定族群引戰 之檢舉,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但本案已由該版主自行處理,違反版 規,原判決自始無效。 第二十條:〔板主自律〕 (節錄) ‧ 依據#1C3jR2tP (L_TalkandCha)『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 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才得以結案。』。(故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 爭議應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3.原文引戰點為何? 經站內信詢問該版主引戰點為何,其僅回信表示"你不是都把引戰的點打出來了??", 該回信內容完全未對問題回答,顯現該版主已無客觀判決立場,且其僅在短時間內 自行檢舉並自己處分,表明其係立場與原文不符逕自檢舉且私自處理。 依原文內容所述,皆為近期本人觀察八卦版推文亂象有關,皆為事實何來引戰? 該版主上任以來僅針對與其不同立場之文章、推文逕自檢舉、判決、刪文,並用 公告發錢增加推文量,欲蓋過反對聲音,已造成大量使用者不滿,更何況原文 僅呈述八卦版現狀,並未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謾罵、言詞侮辱、挑釁、 威脅、謾罵、歧視,單就與版主立場不同就可以被認定為引戰,那是否所有文章 皆能無限上綱用版規七檢舉? 連政治族群謾罵都沒有一個標準,原文引戰點倒底 在哪裡? 理應自始判決無效。 4.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之定義? 原文提及4%、綠蟑及瑋豐,除瑋豐是屬於特定人物、使用者名稱,應由 名叫瑋豐之當事人親自檢舉,另4%及綠蟑於八卦版有明定其為特定族群? 依本人淺見認為特定族群之定義應有明確範圍,如同性戀、原住民、客家人 、文組(一類組)、私立大學生等(僅舉例),4%及綠蟑有定義在特定族群裡嗎? 且有表明何者版友為4%還是綠蟑嗎? (若該版主自認為是4%、綠蟑或瑋豐那依第二點,應利益迴避) 5.未依程序判決即處置,另版主ubcs協助補破網,這程序合理性? 時間線: 版主q347 2021-07-30 09:56:53 執行水桶 2021-07-30 09:57:00 執行退文 2021-07-30 09:57:55 八卦版發布檢舉文章 2021-07-30 09:58 推文表示 已經6M+退文 版主ubcs 2021-07-30 23:02 違規達標 請問一下這個時間順序正常嗎? 合理嗎? 版主ubcs甚至以為補推文,就能補破網,合理化並護航版主q347? 綜上所述,該版主未依正常程序判決即私自處置,且原文未明確提及何特定族群 ,另原文皆未有引戰之意旨,僅事實呈述,本人認為判決自始無效,應立即 取消水桶及退文。 敬請 小組長 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5.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27809915.A.A5D.html ※ 編輯: sos007sos (36.226.25.119 臺灣), 08/01/2021 17:52:47

08/01 19:11, 2年前 , 1F

08/01 19:13, 2年前 , 2F
q347已經承諾下次改進。我以為是承認
08/01 19:13, 2F

08/01 19:13, 2年前 , 3F
錯誤,原來是「下次」改進啊。
08/01 19:13, 3F

08/01 19:15, 2年前 , 4F
明知程序瑕疵,卻不願意更正錯誤,這
08/01 19:15, 4F

08/01 19:15, 2年前 , 5F
是什麼心態啊?
08/01 19:15, 5F

08/01 22:42, 2年前 , 6F
08/01 22:42, 6F

08/01 23:00, 2年前 , 7F
我下台你還是被水桶阿 又不是只有我一個版主
08/01 23:00, 7F

08/01 23:01, 2年前 , 8F
認為你泛政治發錢
08/01 23:01,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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