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Ophiuchus 申訴 ubcs 案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缺舟一帆渡)時間2年前 (2021/06/23 23:23),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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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D1342 【裁判日期】 民110.06.23 【裁判案由】 Ophiuchus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ubcs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Ophiuchus) 不服板主 (ubcs) 判定違反板規的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WqUT5gI 辦理。 二、援引 Gossiping 板規:(2021.05.11 版本)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或發文後修改內文,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第六條:〔內容不當〕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水桶三個月: 4.文章內容未滿30個字(正體中文) 第十一條:〔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 ‧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誤刪他人推文)等非故 意違反鬧板規定,板主可依情節考量,依據板規十八處以警告並水桶一週,警告二次 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 (追溯期為一年)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註: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會自動解除,如遇特殊情形,請來信向板主詢問。 三、申訴人主張於證06之原文中 +<>< 內容並無談到政治議題, 小組認為從事發背景,為某立委於6月18日的立法院表決中, 對相關議題投下反對票。 以及6月19日某立委經某縣市政府對疫苗接種類別乙案中 被提出有轉述相關陳情。 而 +<>< 之符號,亦為鄉民間對某立委之慣性稱呼。 四、承上,依據板規中第四條規範禁止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 其中以網路上慣性稱呼,可以顯為辨別指涉對象。 ,而申訴人文中以「+<>< 又爆橋事情這是轉達選民陳情,沒有施壓」、 「+<>< 不想選了嗎???」等語,綜合判斷上認定違規並無不妥。 五、使用者於證07原文中發表空白文章且自刪, 板主以操作錯誤給予警告並無不妥。 六、申訴文中稱板主隱匿資訊、涉嫌恐嚇等語。 小組認為,刪除的文章資訊,並沒有公告中得一定全數揭露, 最後到小組申訴時,小組僅會採證未經編輯的轉錄原文。 使用者亦知操作錯誤發表空白文章,板主酌情節給予禁言七天, 亦屬合理裁量且自刪並不能免除其違規之事實。 -- 吾身在地獄,心存浮圖,殺你滅己,即是互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43.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24461787.A.FF2.html ※ 編輯: Bignana (36.239.243.214 臺灣), 06/23/2021 23:27:12
文章代碼(AID): #1Wqr7R_o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