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速件] 不服Gossiping版主ubcs判決
經查板主以「新聞多次改標題 判罰警告 水桶7天」之理由,依據板規第十八條,
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應予警告,水桶一週。
從本案相關事證中(如板務處分公告),查無「多次改標題」之記錄,故請板主撥冗
提供相關佐證記錄,俾利組務作為判決的依據。
若板主在處理本案上,有其他困難之處,還請不吝提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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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知 Gossiping 板主 ub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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