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不服 Wanted版主 gogin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謝謝大家)時間5年前 (2019/07/18 17: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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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rnard 信箱] 作者: Barnard (謝謝大家) 標題: Re: 退回文章(版規6-3 文摘11 版規6累犯 版規9-5)[徵求] 洗車小幫手 時間: Thu Jul 18 16:10:07 2019 節錄特別條文於下 2.由於颱風天前往海邊、山上觀浪賞月是違法(依照災害防救法)的,颱風警報期間如果 有人揪團到海邊或是山上夜遊、觀星踏浪等,我會依據板規 希望版主理解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條文中沒有規範的 不能期待一般民眾自行理解言外之意 版主執法辛苦日理萬機自然不在話下 我也不是為了一篇文章一定要勾勾黏的人 只是條文中確實是僅有"上山觀浪" "上山夜遊"的規範 而且此特殊條文是特指颱風時間 拙文也全無指定要約在今天 或明天 或未來哪一天 亦無表示要上山觀浪 或是要夜遊 法律最多也只處法未遂犯 版主卻要認為只是有"想上山的意圖"都有錯? 拙文的主旨為徵求洗車的幫手 特別條文中的"揪團到海邊或山上夜遊"亦非本意 當然版主有審度的權利 但條文中無明定知識不應臆測人民能自行意會 我既然無直接觸犯條文 版主又何苦拿我當第一個又是最後一個消遣呢? 更何況本宅確實是仔細讀過條文 確定無違規才PO文的 並無意踩踏板主執法底線 還望版主收回水桶的處罰 感謝 ※ 引述《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之銘言: : 已經刪文並用板規處理了 : 我認為您已表現出有想上山的意圖 : 所以才依照此置底文章處理 : 並跟您報告 : 此文章確實敏感並違反版規 : 所以維持原判決 : ※ 引述《Barnard (謝謝大家)》之銘言: : : 回秉版主 : : 我有看到這篇 : : 因此我並無上山夜遊的文字出現在文章中 : : 拙文中也僅表示我想去陽明山 地點可以再討論 全無時間的標示 : : 也沒有徵求上山的意思 : : 拙文旨意主要為洗車的幫手 : : 還請版主版忙之中理解我是真的有看清楚版規的 : : 我意願對敏感但未違反版規的文字進行修改 : : 唯獨對水桶處分還請版主能再拿捏一下 :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42.16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arnard (36.225.42.168 臺灣), 07/18/2019 17: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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