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Wanted版主 gogin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Barnard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gogin
申訴訴求:請求版主撤銷水桶及退文處分
申訴內容:申訴人所發之徵求文並未牴觸任何版規,
經與版主gogin多次溝通後版主仍維持原判,
無奈之餘提出此次申訴,請求版主應確實依版規條文執法,
勿自行對條文擴充解釋,並撤銷不當判決,以期維護自身及廣大版友權益。
相關證物容後呈上
此致
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版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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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觀點
(一) 版主gogin所依據而執行水桶處分的條文節錄如下
2.由於颱風天前往海邊、山上觀浪賞月是違法(依照災害防救法)的,
颱風警報期間如果有人揪團到海邊或是山上夜遊、觀星踏浪等,我會依據板規...
申訴人自頭至尾皆無提及「山上觀浪賞月」或是「上山夜遊」等語,
不解版主從何認定申訴人違反版規?
(二)上述所引版規條文中亦指出「颱風警報期間如果有人揪團到海邊或是山上夜遊...」
等語,然經查詢中央氣象局網站所公布之颱風警報單https://imgur.com/AXiiWeS
申訴人於發文當時並無發布任何陸上颱風警報。
(三)根據版主所引用的《災害防救法》第24條以及27條,
所謂的違法當是經由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為災害防救所劃設的警戒區域,
民眾無正當理由無識別證亦不聽勸阻闖入警戒區域,
才能夠依照同法第38條、第39條以及第40條開罰,因此條此版規所言之「違法」
恐亦非事實,未免廣大版眾產生誤解,版主引用法規條文時應宜慎重。
(四)綜上所述,申訴人此篇發文既無違反版規,發文時也無發布陸上颱風警報,
陽明山範圍之大有文化大學與教師研習中心等公私立機構皆正常上班上課,
既非警戒區域亦無受管制之事實,申訴人的發文中亦強調地點可以再討論,
既未限制出行的時間與地點也無時間的提示(比如夜遊),
版主此處分實屬無理由,經申訴人溝通與提醒版主gogin依舊堅持維持原處分,
無奈之餘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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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42.1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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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rnard (36.225.42.168 臺灣), 07/18/2019 1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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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rnard (36.225.42.168 臺灣), 07/18/2019 18: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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