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likeair違反版規七 酸人
檢舉人 :obvo
檢舉對象:likeair
看板名稱:本版
訴求內容:應予禁言30日以上
檢舉事由:
1.依本版版規七: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文視同挑釁,違者處禁言30日以上。
2.→ likeair: 分身開錯隻喔 笑死
其推文明顯酸人﹑引戰,讓我感到不舒服。
3.違規推文之文章:
●10269 5 4/24 steve1121 R: [申訴] 不服Wanted版主coolbecool之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_WGNH9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Wanted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042199.A.4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16 Ptt幣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轉錄時請不要改變文章標題,轉錄後再使用大T變更文章標題;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一、[附01]證明文章。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59.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090807.A.08E.html
推
04/25 14:32, , 1F
04/25 14:32, 1F
→
04/25 15:19, , 2F
04/25 15:19, 2F
推
04/25 16:50, , 3F
04/25 16:50, 3F
推
04/25 19:33, , 4F
04/25 19:33, 4F
推
05/05 23:22, , 5F
05/05 23:22,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