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解桶 & 板規修訂公告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GM)時間8年前 (2016/07/10 17:30), 8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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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URGiTs (L_TalkandCha) 4. 申訴/檢舉案,符合下列兩種情形者,得以[速件]作為文章標題類別,加速處理速度。 (一) 使用者遭水桶處分兩個禮拜內 (含) 者。 (二) 使用者檢舉他人文章違規需退文,板主判定檢舉案未成立, 仍不服判決而上訴者。 非上列兩種情形,使用[速件]作為文章標題類別,案件不予受理,並處禁言30日。 使用者 BigBank 所申訴案件,未符合 [速件] 資格,以 [速件]作為文章標題類別, 案件不予受理,水桶 30 日。 -- 經使用者 BigBank 來信溝通,係誤解板規上的字面意思,誤以為 "水桶處分後兩個禮拜" 即可以 [速件] 提出申訴案。組務板上大多數案件均符合此期限 [與板主溝通,回應後, 或三日未回應,即可提出申訴案],亦無優先處理案件的必要性。 然該板規為群組長兼任小組長時所修訂,對於字面上的解讀,可能有所思率不周,致 受處分者對於板規有錯誤的解讀。使用者不需推敲訂立板規的原意,而對於誤觸板規 無法預期。 解除使用者 BigBank 的水桶處分,並修訂該板規文字。 請使用者 BigBank 於三日內修定文章標題為 [申訴],將受理該案件。 生活娛樂館 群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55.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68143036.A.FBC.html ※ 編輯: GeminiMan (125.231.55.89), 07/10/2016 17:31:51

07/10 19:39, , 1F
建議可以附上修改部分修改前及修改後文字,較易比對差異
07/10 19:39, 1F

07/11 14:05, , 2F
使用者遭水桶處分兩個禮拜內 (含) 者。
07/11 14:05, 2F

07/11 14:05, , 3F
這是原始規定 確實是會有可能誤解
07/11 14:05, 3F
文章代碼(AID): #1NWXMy-y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