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2] mentalk/asanoizumi濫權、瀆職、失職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0.0)時間8年前 (2016/01/24 18: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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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racew0709 信箱] 作者: Asanoizumi (dust) 標題: Re: 不服水桶判決 時間: Fri Jan 22 20:46:10 2016 關於小組長的公告部份 確實我沒看到說明有關於人身攻擊的敘述,因標題僅有違反板規2。 依照修改後的板規,今日將解除您的禁言處分,這部份非常抱歉。 ※ 引述《gracew0709 (0.0)》之銘言: : 板主 asanoizumi 你好 : 1. 本人於 1/21 發現你發一個公告將 yoanzhong 違反板規2 解除水桶,如下: : ┌─────────────────────────────────────┐ : │ 文章代碼(AID): #1Me7-83Q (MenTalk) [ptt.cc] [公告] yoanzhong 解除禁言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53358984.A.0D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01 Ptt幣 │ : └─────────────────────────────────────┘ : > 492 m 6 1/21 Asanoizumi □ [公告] yoanzhong 解除禁言 : 2. 同日亦公告本人之前違反板規2 卻必須水桶 15日,同樣是違反板規2,與你關係不錯 : 的 yoanzhong,你就使用板規11解除水桶,因此本人認為你判決不公,本人不服。 : : ┌─────────────────────────────────────┐ : │ 文章代碼(AID): #1Me9hm_e (MenTalk) [ptt.cc] [公告] 現行板規罰則異動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53366000.A.FE8.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66 Ptt幣 │ : └─────────────────────────────────────┘ : > 493 m 4 1/21 Asanoizumi □ [公告] 現行板規罰則異動 : ┌─────────────────────────────────────┐ : │ 文章代碼(AID): #1Me9qL9V (MenTalk) [ptt.cc] [公告] gracew0709 pellucid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53366549.A.25F.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Ptt幣 │ : └─────────────────────────────────────┘ : > 494 m 1/21 Asanoizumi □ [公告] gracew0709 pellucid 禁言天數調整 : 3. 依據前代理板主 gun5566 之判決說明: : ┌─────────────────────────────────────┐ : │ 文章代碼(AID): #1MZccPkt (MenTalk) [ptt.cc] [公告] yoanzhong 禁言30日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52173721.A.BB7.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61 Ptt幣 │ : │ 這一篇文章值 61 Ptt幣 │ : └─────────────────────────────────────┘ : > 61805 m 6 1/07 gun5566 □ [公告] yoanzhong 禁言30日 : [說  明] : 違規人員上述言論,已超出一般看板使用者可對板主參選人相關政見、板務提問, : 並違反板規二之人身攻擊、酸人,故依板主徵選公告以違反板規11認定, : 裁決禁言30日。 : 4. 依據徵選公告 : > 168 m 6 1/05 gun5566 □ [公告] MenTalk 板主徵選 : ┌─────────────────────────────────────┐ : │ 文章代碼(AID): #1MYffOJr (MenTalk) [ptt.cc] [公告] MenTalk 板主徵選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51924056.A.4F5.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註2:如有參選者發表不實內容或內容以挑釁、製造紛爭者, : 視同鬧板,依板規11禁言30日。 : 視同鬧板,依板規11禁言30日。 : 5. 本人認為 yoanzhong 為違反徵選公告中的規定「發表不實內容或內容以挑釁、製造 : 紛爭者視同鬧板」,並於上述說明3中也表示該使用者 yoanzhong 違反板規2 之人身 : 攻擊、酸人,所以,以板規11 處以鬧板論。 : 6. 因此,本人認為,為了澄清你不是判決不公,請你對於我所違反的板規2 處水桶 30 天 : ,請比照 yoanzhong 規格,解除水桶。 : : 7. 如果,上述說明6 你不認同,那我可以上組務檢舉你判決不公與濫用職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46.6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racew0709 (1.175.1.28), 01/24/2016 18:09:28
文章代碼(AID): #1MfABPdY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