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Gossippicket自檢處分之結果
※ [本文轉錄自 CoreDown 信箱]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標題: Re: 請問一下檢舉版
時間: Sat Dec 5 04:08:09 2015
※ 引述《CoreDown ()》之銘言:
: 第七條 八卦板自檢條款申請辦法
:  ̄ ̄ ̄ ̄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等非故意違反
: 八卦板或八卦檢舉板之鬧板規定,使用者受到板主處理該文後(劣文或禁言)
: 可於本板實名用[申請]標題,申請非故意鬧板請求該次失誤免除判決,經半數板
: 主同意由原判決板主消除劣文或解除禁言,改判決水桶兩週作為紀錄違規之
: 用。
: ‧ 本規定一年內不得使用第二次,一年內失誤兩次者不得免除其處分。
: ‧ 本規定溯及既往凡未消除的劣文或未到期的禁言處分,均可提出申請。
: 不好意思 請問我原來的文章觸犯哪一條呢
操作失誤
就用你寄給我那個說明去申請看看
可以參考其他人申請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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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oreDown (122.117.60.84), 12/07/2015 01: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