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件] 不服 mentalk/gun5566 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亂板實習小組長)時間9年前 (2015/05/27 18:51), 9年前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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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kkabcd 被申訴人:gun5566 看板板名:mentalk 申訴訴求:不服違反板規6 水桶七天 要求解開水桶 修改板規陳述完整 申訴內容: 1.本人 kkabcd 於5/27回覆[公告] 發文數量與時間票選 文章 被板主以違反板規6.非板主禁止發表[公告]類別文章 水桶七天 2.本人為mentalk 長期使用者 以前板主的板規有禁止回覆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KwdygrM (MenTalk) [ptt.cc] [公告] Mentalk 板規2015/2/2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4654122.A.D5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5 Ptt幣 │ └─────────────────────────────────────┘ > 36953 !14 2/23 FinalAce □ [公告] Mentalk 板規2015/2/23生效 6.公告文不得回覆,初犯文章刪除水桶1日,二犯文章刪除水桶10日起2倍遞增。 板主聲明可回覆的公告不在此限 現在的板規沒有說不可以回覆 .. 3.根據 ┌─────────────────────────────────────┐ │ 文章代碼(AID): #1LNus4zG (MenTalk) [ptt.cc] [公告] 板務說明 及 板規討論?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2325508.A.F50.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m53 5/23 gun5566 □ [公告] 板務說明 及 板規討論區 本人其他帳號hateonas有推文詢問

05/23 14:02,
被水桶後可以用分身發言嗎?
05/23 14:02
板主修改文章在本人帳號下面說明 沒有規定就是可以 所以....我認為板主沒有規定不能回覆公告就是可以 4.本人其他帳號hateonas 當初在檢舉文內檢舉 shukevin martinmask poppylove lote1552611 帳號 發表不相干推文時 板主說 因本文內容陳述不夠清楚,導致板友推文,屬板務疏失, 已調整文章內容,故本次檢舉以上推文不計違規。 我認為 gun5566 的板規 內容陳述不夠清楚 導致我以為可以回覆公告, 亦屬板務疏失,應該調整板規內容,本次應不計違規 5.板主認為回覆視同發表 認為置底檢舉與本次違規屬兩個單一事件勿混為一談。   認為本人比較前後板規是本人的個人行為,目前的板規明確記述   『非板主禁止發表[公告]類別文章』,與前板規怎麼記無關, 發文前應閱讀目前板規,而非前板規。 6.被水桶後,gun5566 在刪除本人文章前 有將本人文章寄回 本人怕這樣申訴程序不符 所以多次於溝通信件內表明 要有刪除文章的紀錄寄給我 還有教他方法 但是板主連續寄了兩次文章內容給我.... 並於溝通信件表明不再回應 所以本人申訴 並說明不是本人不附上被刪除文章 1381 + 5/27 [系統通知] ◇ MenTalk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1382 5/27 gun5566 R: [公告] 發文數量與時間票選 1383 5/27 hateOnas ◇ [公告] 文章檢舉區 1384 5/27 [備.忘.錄] ◇ (gun5566) 不服 mentalk 水桶 1385 r 5/27 gun5566 R: 不服 mentalk 水桶 1386 5/27 [備.忘.錄] ◇ (gun5566) Re: 不服 mentalk 水桶 1387 5/27 gun5566 R: [公告] 發文數量與時間票選 (fwd) 1388 r 5/27 gun5566 R: 不服 mentalk 水桶 1389 5/27 hateOnas ◇ [討論] 你有幾個批踢踢帳號 1390 5/27 hateOnas ◇ [公告] 板務說明 及 板規討論區 1391 5/27 [備.忘.錄] ◇ (gun5566) Re: 不服 mentalk 水桶 1392 5/27 gun5566 R: 不服 mentalk 水桶 > 1393 5/27 gun5566 R: [公告] 發文數量與時間票選 (fwd) 附件 1.由gun5566 寄回給本人之文章備分1 2.水桶公告 3.本人不服溝通信件 a 4.gun5566 回信 b 5 本人回信 c 6.gun5566 寄給本人之文章備分2 (14:23) 7 gun5566 回信 d 8 本人回信 e 9 gun5566 回信 f 10 gun5566 寄給本人之文章備分3 (17:12) 11 gun5566 回答被水桶後用分身發文 沒有規定就是可以的 板務說明及板規討論區 12 gun5566 說明陳述不夠清楚是板務疏失的 文章檢舉區文章 -- 來了~ Q 學長學長! 你流鼻血了 surprise..... ˊ 叮咚~ S 看免錢喔~ 親愛的 W 鴿 鴿 ◢◤(( 你回家了 E ◎ ◎ == = ☆ ☆ b (脫掉) E | | )) 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8.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2723908.A.8C0.html ※ 編輯: kkabcd (114.45.18.214), 05/27/2015 18:57:05 ※ 編輯: kkabcd (114.45.18.214), 05/27/2015 19:01:58

05/27 20:29, , 1F
本人認為板主有以板規未規定 則判定未違規之判例
05/27 20:29, 1F

05/27 20:30, , 2F
檢視多板板規都有"不得回覆公告文"該板板規亦無該規範
05/27 20:30, 2F

05/27 20:30, , 3F
依該板主過去之判例 應判 "板規未規範 所以沒有違規"
05/27 20:30, 3F

05/27 22:41, , 4F
雖然板主服軟了,但申訴案要等站內信申訴失敗後72小時提出
05/27 22:41, 4F

05/28 14:09, , 5F
打滾幾年連組規都不記得zzzz
05/28 14:09, 5F

06/19 16:05, , 6F
板主 gun5566 已改判,並承諾修訂板規。
06/19 16:05, 6F

06/23 09:44, , 7F
都當板主了怎麼還不懂規定啊..
06/23 09:44, 7F
文章代碼(AID): #1LPQ74Z0 (L_TalkandCha)